安慶市衛生局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慶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09J49號)精神,設立安慶市衛生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科、計畫財務科、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醫政科、疾病預防控制辦公室、市委保健委員會辦公室、局直機關黨委、監察室、工會、團委、紅十字會辦公室、醫學會、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等。

基本信息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慶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09J49號)精神,設立安慶市衛生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劃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入市衛生局。

(四〉增加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職責。

(五)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職責。加強對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六)加強健全促進中醫藥事業的發展、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的職責。

(七)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技術規範;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擬訂全市衛生改革發展的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依法對全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二)統籌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全市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統一發布食品安全信息。

〈四)組織制訂並實施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負責全市婦幼保健綜合管理和監督;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五)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貫徹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組織實施全省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

〈六〉負責衛生應急工作,貫徹執行衛生應急政策措施,制訂衛生應急預案和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七)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八)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院、民族醫院等)醫療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制訂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九)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制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組織制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負責醫學科研項目的管理,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藥物政策,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十二)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

(十三)組織指導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有關工作。

(十四)負責指導全市各級醫療機構幹部病房業務;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有關工作。

(十五)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儲艷雲 局長、黨組書記 主持市衛生局黨政全面工作。

卞宜心 主持市紅十字會日常工作。分管市衛生局機關政務、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及衛生監督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科室:主管市紅十字會辦公室。分管市衛生局辦公室、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衛生監督科)。
劉躍進 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分管反腐倡廉、紀檢監察、效能建設、衛生行風、文明創建、計畫生育及幹部人事、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科室:監察室、精神文明建設(文明行業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口與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人事教育科。

施 勤 分管政策法規、衛生行政許可、地方病防治、愛國衛生、黨建黨務、新聞宣傳、工會(婦女兒童)、共青團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科室:政策法規科(行政許可科)、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機關黨委、工會、團委、新聞辦公室、關工委。

歐陽海 分管公共衛生應急處理、疾病預防控制、社區衛生、婦幼衛生保健、農村衛生、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衛生規劃、財務、衛生項目、衛生信息統計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科室:公共衛生應急處理辦公室、疾病預防控制局、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深化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規劃財務科。

紀明勤 分管幹部保健及離退休幹部管理、醫政與醫療服務監管、中醫、無償獻血、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維護穩定、信訪及機關工程項目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科室:市委保健委員會辦公室(老幹部管理科)、醫政藥政科、市無償獻血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辦公室。

董金余 協助分管黨建黨務、新聞宣傳、工會(婦女兒童)、共青團等方面的工作。

協助分管科室:機關黨委、工會、團委、新聞辦公室、關工委。

朱慶豐 局長助理。

參與市衛生局有關規劃制定、決策諮詢與服務、重大課題合作研究、科技服務等方面的工作。

方曉琴 副調研員

協助負責檔案、衛生史志編纂、考試培訓、繼續教育等工作。

內設機構

機構一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開展綜合性調研,管理機關事務;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機關各科室的工作關係、督促各科室業務工作;制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起草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衛生信息的收集和編印、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保密、檔案、信訪、保衛及機關其它行政事務管理工作;協助有關業務科室貫徹執行衛生法律、法規、條例和有關規定;督促檢查依法行政落實情況及有關行政訴訟承辦工作。

(二)人事科

研究制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定方案;負責衛生專業技術隊伍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幹部考核任用、人員的調配、錄用等人事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

編制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擬定衛生經濟管理辦法,並檢查督促執行;統籌規劃和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負責市級醫療衛生單位基本建設和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國有資產及全市衛生專項投資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衛生服務價格建議;組織擬定全市衛生裝備標準,擬定衛生財務管理規章並監督實施;協調、管理國外衛生貸款,承擔衛生統計和信息諮詢等工作。

(四)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

擬定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婦女兒童保健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組織建設及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組織指導嚴重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疾病的防治工作;貫徹實施《母嬰保健法》等法律、法規,負責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服務許可及人員資格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優生優育宣教工作和質量督查、業務指導工作。

(五)醫政科

貫徹實施全市醫療技術人員執業標準,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管理法規和服務標準;負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改革、業務技術指導和醫療機構的評審校驗、醫療事故爭議的調解與處理,制定全市中醫工作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負責全市中醫院、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和綜合性醫院中醫科的巨觀管理;擬定並組織實施中醫醫療和科研發展、醫療事故爭議調解、處理工作;做好全市中醫信息收集、統計工作,組織開展全市中醫對外交流和中西醫結合工作;制定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技情報、科研項目、學術交流、科技成果鑑定、推廣套用;指導全市中等衛校的招生教育管理工作,對行業內的社會辦學進行監督、指導。

(六)疾病預防控制辦公室(市地方病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實施《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擬定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疾病的防治計畫和措施,制定疾病預防控制的規章制度和防治方案並組織實施;開展疾病監督監測工作,完善疫情上報分析制度;遇有自然災害和重大疫情,會同有關部門採取措施控制疾病的發生和流行;組織開展健康教育,實施計畫免疫等。

貫徹執行省、市地方病防治工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我市血吸蟲病等地方病防治規劃、計畫和方案,並督促執行;檢查考核防治工作責任目標管理落實情況;重點擬定血吸蟲病及部分限期消滅的地方病的防治措施;協調農、林、水等部門整改滅螺以及耕牛家畜查治工作,承擔市地方病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負責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於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創建衛生城市、衛生村鎮的方針、政策和規章;結合地方實際,制定全市愛國衛生工作和創建工作規劃、計畫和責任管理目標,組織開展城鄉社會性公共衛生管理和民眾性社會衛生監督活動;負責全市愛國衛生工作的檢查、督促、協調和指導;開展愛國衛生宣傳和健康教育活動推進“九億農民健康促進行動”;組織實施農村改水改廁,改善環境衛生條件;組織開展城鄉除“四害”活動,控制和減少蟲媒和鼠媒疾病;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機構二

(七)市委保健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市民保健規劃和年度計畫的制定工作,研究、宣傳保健知識;負責市委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來宜的高級領導、外賓、僑胞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全市各級醫療幹部門診、病房的管理和業務指導,開展預防為主的中老年健康知識宣傳工作;承辦市委保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局直機關黨委

負責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制定落實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員教育培訓計畫,負責基層黨組織的換屆改選,組織發展民主評議和黨組織評先評優工作;指導基層黨組織開展組織生活,並做好黨員幹部的管理工作,監督民主集中制原則的執行;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組織的管理工作。

(九)監察室

督查局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局機關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員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府的決定情況,受理對本局行政機關及國家公務員和局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局機關及國家公務員和局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國家公務員和局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的申訴,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構履行的職責。

(十)工會

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指導和幫助基層單位職工代表大會的選舉、換屆等各項職能的施行,發揮工會的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作用,履行工會的維權職能。 關心廣大衛生系統職工民眾的生活,協助和督促基層單位行政領導辦好職工集體福利。開展職工互助互濟活動,協助做好職工生活困難補助,協同有關方面做好女職工特殊保護工作。開展職工職業技能、醫學論文水平、科研項目套用等各項比賽,促進職工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專業技術水平,組織職工開展多種形式的文化體育活動,豐富職工的業餘文化生活,促進職工身心的健康發展。

(十一)團委

負責主管市衛生局13家直屬單位的團組織。宣傳、執行上級黨團組織的指示和決議,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充分發揮團員的模範作用,團結帶領青年充分發揮突擊隊作用,積極投身全市衛生改革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為全市衛生行業政治文明、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作貢獻。培養教育適齡青年加入團組織,做好經常性發展團員工作,收繳管理團費。深入調查研究,指導基層單位團組織根據《團章》要求按時換屆,協助局直屬單位黨組織加強對各級團幹部的選拔、培養和管理。

(十二)紅十字會辦公室

根據獨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則,開展救災、救護、無償獻血等人道主義求援活動,依照紅十字會基本原則完成人民政府委託事宜。紅會辦負責處理市紅會日常事務。

(十三)醫學會

開展學術活動,學術交流,舉辦各種形式學術講座,組織重點學術課題的探討。宣傳普及醫學衛生知識,提高我市廣大民眾的醫學衛生知識水平。協助搞好醫學科技項目、科技成果的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等工作。評選和獎勵優秀科技成果,學術論文和科普作品出版醫學期刊。

(十三)醫鑒辦

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是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專門機構,接到行政調解或司法訴訟的申請後,分層隨機抽取專家庫內相關專業專家組成鑑定委員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實行必要的病歷開放制度,維護病人的知情權。客觀、公正地統一規範醫療事故的鑑定程式。

單位地址

已於2013年9月27日~28日搬至安慶市東部新城寫字樓D區四樓,2013年10月8日正式辦公,原址停止辦公,原聯繫電話保持不變。新址可乘坐公交15路、23路、24路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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