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繼續實行“統一報名、統一考試、統一錄取”的辦法,現將專業考試簡章公布如下:
一、報名條件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報名條件且達到體育專業招生身體條件要求者可報考。
二、文化報名考試
報考體育專業的考生須按時(2008年11月15-20日)到戶口所在市、縣招辦參加文化課報名,且報考類別為體育(文)或體育(理),報考文史、理工類的考生不能兼報體育類。考生在報名時須簽訂誠信高考承諾書。
三、專業考試報名地點、時間、辦法
1.報名地點:安徽師範大學花津校區(地址:蕪湖市九華南路;聯繫電話:略(招辦),略(體育學院))
2.報名時間:
第一批3月11-12日,宿州、合肥、滁州、馬鞍山、銅陵考生;
第二批3月13-14日,阜陽、淮北、六安、安慶、池州考生;
第三批3月15-16日,亳州、淮南、蚌埠、巢湖、蕪湖、宣城、黃山考生。
3.報名辦法:考生本人面報。報名時須交驗:
(1)本人身份證及複印件(備存);
(2)市縣招生辦列印附有考生號的彩色照片5張;
(3)繳納報名考試相關費用等。
4.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報名、考試和錄取由招生院校單獨組織(詳情見相關院校專業招生簡章),錄取名單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
四、專業考試
1.考試項目:100米跑,立定三級跳遠,原地推鉛球(男5公斤,女4公斤),800米跑。
2.考試地點與時間:
全省統一安排在安徽師範大學花津校區(考生必須自帶塑膠跑道專用跑鞋),
考試分三批進行:
第一批:宿州、合肥、滁州、馬鞍山、銅陵考生,4月11-12日報到,4月13-17日考試;
第二批:阜陽、淮北、六安、安慶、池州考生,4月16-17日報到,4月18-22日考試;
第三批:亳州、淮南、蚌埠、巢湖、蕪湖、宣城、黃山考生,4月21-22日報到,4月23-27日考試。
五、招生計畫
安徽省和有關省外院校體育專業招生計畫見《2009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報考指導》,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計畫見各有關院校招生簡章。
六、填報志願
分兩個批次:
第一批,本科批次(包括獨立學院、民辦本科);
第二批,高職(專科)批次。
兩個批次均試行平行志願,“平行志願”錄取結束後仍未完成的計畫,將面向未被錄取的批次線上考生“徵集志願”。
本科批次“平行志願”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設3個專業志願及1個專業服從志願;
高職(專科)批次“平行志願”包含A、B、C、D四所院校,每所院校設3個專業志願及1個專業服從志願;
“徵集志願”也採用“平行志願”方式,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從志願,不設專業志願。
體育(文)考生可兼報文史類,體育(理)考生可兼報理工類,兼報志願時間與文史、理工類相同。文史、理工類考生不能兼報體育類。
七、錄取
1.體育類文化分數線由省招生委員會根據教育部有關檔案規定,分別按體育(文)、體育(理),本、專科各劃定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線,其中本科一般按第二批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高職(專科)一般按第二批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依照綜合分按招生計畫的120%確定,高職(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依照綜合分按招生計畫的150%劃定。生源不足則根據實際情況按比例劃定最低控制線。
2.錄取原則: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體育類文化分數線,專業綜合分達到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根據考生志願,依照綜合分排序按招生計畫數的1:1向招生院校投檔。考生綜合分相同時,按專業成績排序,專業成績仍相同時按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則按普通文理類單科成績排序。
所有批次投檔以考生填報志願為準,且均不區分文理。兼報文史、理工類志願者,當文史、理工類與體育類錄取時間發生衝突時,以體育類投檔優先。
3. 錄取工作由省考試院統一組織,實行“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等學校確定,同時由學校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以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省考試院監督高等學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畫完成情況。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二零零九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