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督〔2009〕10號檔案精神,自2009年起,擔任獨立督查工作的同志從事督查工作年限一般為兩年。考慮到個別同志因退休原因不宜繼續承擔督查工作,經省政府教育督導團、省教育廳研究決定,在保證督查工作兩年年限基本穩定的前提下,對個別同志予以調整(調整後的人員名單詳見附屬檔案)。
調整後的17位同志,由省政府教育督導團和省教育廳聘任為我省2010年度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獨立督查員,任期1年,即,自2010年5月至2011年5月。
附屬檔案:2010年度省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獨立督查員名單及督查責任區
省委教育工委組乾處
省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
2010年5月6日
附屬檔案:
2010年度省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獨立督查員名單及督查責任區
姓名 | 派出單位 | 督查責任區 |
王有才 | 安徽師範大學 | 蕪湖市 |
潘新安 | 安徽師範大學 | 宣城市 |
俞綿超 | 安徽工業大學 | 馬鞍山市 |
倪興樓 | 淮北煤炭師範學院 | 淮北市 |
袁強 | 阜陽師範學院 | 亳州市 |
郭衛東 | 阜陽師範學院 | 阜陽市 |
方旭東 | 安慶師範學院 | 安慶市 |
丁士祥 | 皖西學院 | 六安市 |
李家勝 | 淮南師範學院 | 淮南市 |
朱玉票 | 巢湖學院 | 巢湖市 |
余南寧 | 黃山學院 | 黃山市 |
匡定發 | 銅陵學院 | 銅陵市 |
梁慶生 | 合肥師範學院 | 合肥市 |
陳從江 | 滁州學院 | 滁州市 |
彭鴻雁 | 宿州學院 | 宿州市 |
趙鴻雁 | 蚌埠學院 | 蚌埠市 |
丁有根 | 池州學院 | 池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