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省數字地震觀測網路項目(以下簡稱網路項目)管理,進一步明確和規範項目建設中各管理機構、責任單位的職責和工作規程,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控制項目進度、質量和預算,確保資金安全,保障項目順利實施,根據國家現行預算和計畫管理體制,政府採購、招投標、契約、重點建設項目檔案等有關管理規定和相關會計制度,財務管理規定,以及《中國數字地震觀測網路項目管理辦法》、《中國數字地震觀測網路項目管理細則》、《安徽省“十五”重點項目管理辦法》等,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我省“網路項目”是中國數字地震觀測網路項目的組成部分,同時又是省政府“十五”重點建設項目,項目建設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施工監理制、招投標制和質量終身負責制。
第三條網路項目由安徽省地震前兆台網、安徽省數字測震台網、安徽省數字強震動台網、安徽省地震應急指揮技術系統、安徽省地震信息服務系統五個分項工程組成。每個分項工程由若干個單項或單體工程組成。
第四條網路項目按照國家有關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按照《中國數字地震觀測網路項目財務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要求進行財務管理。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五條網路項目實行兩級管理體制,中國地震局為一級管理單位,我局為二級管理單位。在項目的具體實施上接受地殼運動監測工程研究中心的指導和管理。
第六條局法人代表為項目法人代表,是項目總負責人。局成立總負責人領導下的網路項目領導小組和項目辦公室,並視需要成立專家顧問組。
第七條管理機構和職責
一、項目領導小組負責項目建設重大問題的協調和決策;
二、項目辦公室是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設立專職主任,負責項目建設的日常管理和組織、協調工作。包括負責組織落實領導小組會議的有關決議,承辦、督辦項目總負責人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任務,協調和處理項目建設中的具體問題。
按照統一組織、分工負責的原則,在項目辦公室的統籌下,各有關部門承擔的職責如下:
計畫財務處負責年度預算和計畫的組織編制和上報,並根據批覆情況下達執行;負責組織招標管理和設備採購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對預算和計畫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統計上報項目進度情況;負責工程結算和財務決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參與網路項目初步設計和概算的編制;參與項目驗收工作。
科技發展處負責組織項目的初步設計和概算的編制;參與建設進度、技術培訓計畫的審定;協助項目辦進行質量監控檢查及協調解決技術性問題;負責組織單位工程、單體工程、單項工程的驗收和分項工程及網路項目的預驗收;承擔項目文秘、文檔管理工作。
機關各部門按照各自分管的工作範圍,負責網路項目有關工作的巨觀管理職責。
局有關二級機構及項目實施責任單位為項目建設的承擔單位,負責所承擔項目實施方案和預算的編制工作,提出設計變更和預算調整的建議,並按照批覆情況組織實施。
第九條項目辦公室對項目建設承擔單位實行任務責任制管理,並簽訂責任書,項目建設責任書是項目竣工驗收和預算控制的主要依據。
第三章 設計與預算管理
第十條為有效控制造價、質量和進度,確保投資效益的發揮,網路項目實行全過程預算管理。各項目建設承擔單位要嚴格按網路項目施工設計和批准的施工預算組織項目建設,不得隨意改變投資規模和資金使用性質、用途;不得擅自變更施工設計和預算,網路項目設計和預算確需調整的必須按規定程式報批。
第十一條網路項目設計變更和預算調整報批程式規定如下:
一、如只涉及到分項工程內的單位工程間預算調劑,且調整幅度在7%以內的,由承擔單位向項目辦提交申請,項目辦審核後報項目總負責人審定,在3個工作日內批覆承擔單位。由計畫財務處行文向中國地震局發展與財務司備案。
二、如分項工程內單位工程預算調整幅度超過7%或影響到分項工程總預算的,由項目辦初審報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後,由計畫財務處行文報發展與財務司審批。
三、如施工過程中需要進行設計變更或調整,由承擔單位提出變更申請,項目辦會同監理和專家組審查後報領導小組會議審議,根據審議結果,由計畫財務處行文報有關業務司審批。
申請預算調整、設計變更檔案的主要內容按《中國數字地震觀測網路項目管理細則》第十四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在預算調整、設計變更申請未獲批准前,原則上不得自行調整預算或按變更後的設計施工。但可視實際情況暫停施工。
第四章 質量管理
第十三條網路項目法人代表對網路項目的質量總負責,監理代表及其工作組和質保體系是網路項目施工質量的保障機構。
第十四條網路項目建設承擔單位主要負責人既是項目建設組織人,又是施工質量直接責任人,是項目質保體系的組成人員。項目辦應加強對各承擔單位質量保障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網路項目領導小組支持監理公司及監理代表依照契約和中國地震局有關檔案規定開展監理工作。項目辦在每個月終了前5日將下個月施工內容中質量控制要點和難點告知監理代表,以便於監理代表安排現場監理工作。
第五章 投資計畫管理
第十六條根據批准的總投資概算和進度安排,網路項目年度投資計畫實行滾動編制和管理。
第十七條計畫財務處根據項目實際進度,結合中國地震局確定的下年度項目建設任務和形象進度要求,編制下一年度項目投資計畫(預算),經項目辦審核和總負責人審定後,分別報中國地震局、省財政廳、省發改委審批。
第十八條收到投資計畫(預算)批覆後,計畫財務處應及時組織編報項目政府採購預算,5個工作日內上報國庫支付範圍劃分建議報告,並及時向承擔單位下達年度投資計畫(預算)。
第十九條項目辦會同計畫財務處根據下達的年度投資計畫(預算)對各承擔單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督促各承擔單位按照進度要求組織項目建設。
第二十條年度投資計畫(預算)一經下達,必須嚴格執行,不得擅自調整。
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年度投資計畫(預算)時,由計畫財務處行文向中國地震局提出書面申請,獲準後方可執行。
年度投資計畫(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實行月報制度。月終後3個工作日內,由各承擔單位向監測預報處報送上月項目主要實施內容,經監測預報處匯總後,送計畫財務處編制年度投資計畫執行情況報告報送地殼工程中心。
報告的具體內容按地殼工程中心的要求辦理。
第六章 契約管理
第二十二條網路項目建設中,必須建立契約管理制度,對於勘察設計契約、施工契約、土建工程契約、儀器設備和主要輔材的訂貨契約等契約檔案進行規範管理,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規定簽訂契約。
第二十三條網路項目建設中對外簽訂契約時,首先由項目承擔單位與供貨商進行洽談,形成契約文本後,報項目辦會同財務、審計監察部門審查,再報項目法人代表審定,由項目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人代表本單位與供貨商簽訂正式契約。契約簽訂後,應將契約副本報送財務部門作為付款的依據。財務部門應嚴格按契約條款的約定支付價款,對超契約價款的付款申請必須予以拒絕,並提交項目辦處理。
所有儀器設備契約均由設備採購小組負責洽談,其審查、審定程式同上。
各項目承擔單位應指定專人對契約進行登記並妥善保管。單項或單體工程竣工後,在提請驗收時,與其他資料一起,移交科技發展處保管。
第二十五條項目辦組織和督促有關單位和人員認真學習和掌握契約法等經濟法規,準確使用契約,妥善處理契約履行中出現的爭議、糾紛和索賠問題,正確運用契約維護單位的正當利益。
第二十六條各項目承擔單位應嚴格按照契約的規定履行契約。因人為原因發生契約違約並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人相應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單項損失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應將損失情況書面報告中國地震局。
中國地震局做出的處理決定與本局處理決定不一致時,按孰重的原則執行。
第七章 工程、設備採購與資產管理
第二十七條網路項目採購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和《中國數字地震觀測網路項目儀器設備採購管理辦法》、《中國數字地震觀測網路項目儀器設備一級採購目錄》(修訂)以及《關於成立局“十五”重點項目設備採購小組的通知》進行採購。
第二十八條網路項目建設中形成的資產均為國有資產,國有資產的使用要堅持統一政策、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的原則。
第二十九條各項目承擔單位要加強對網路項目工程、設備的預算、計畫、領用等各個環節的管理,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設備採購、驗收入庫、登記入帳、發放等各個環節的管理,要完善固定資產賬卡、領用、清查盤點等日常管理制度,對在建工程中的設備管理情況要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三十條計畫財務處負責網路項目資產的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室具體承擔網路項目資產的管理,並對所管資產的安全完整負有管理責任,單位法人代表對項目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負有領導責任,項目承擔單位負責人對項目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負有直接責任,資產管理人員和項目建設人員須及時按規定辦理交付使用資產的移交手續。
第三十一條在網路項目建設中,對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應按實際發生成本暫估價入帳,工程決算後,按照交付使用資產的要求辦理。
第八章 資料檔案管理
第三十二條網路項目應嚴格遵守《中國地震局重點項目檔案管理暫行辦法》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做好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條網路項目建設中各職能部門和責任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及時、完整地做好建設過程中資料檔案的收集、整理、分類、歸檔等工作,檔案管理部門要對項目資料檔案的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第九章 驗收管理
第三十四條網路項目竣工驗收實行分級管理。根據《中國數字地震觀測網路項目管理細則》的有關規定,本局負責省級單位工程(含省級單位工程)以下級別項目驗收工作。
第三十五條本級驗收工作由科技發展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
第三十六條單位或單項工程竣工後,承擔單位應及時向項目辦提交驗收申請,項目辦通知審計部門對項目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並提交審計報告,審計結束後,由項目辦通知科技發展處組織驗收。
第三十七條所有提請上級驗收的項目,在提請驗收前,都必須由本級進行預驗收。
第三十八條所有項目通過驗收或預驗收後,項目檔案資料移交科技發展處保管,待項目通過中國地震局會同省政府共同驗收後,再移交局檔案部門保管。
第十章 監督管理與獎懲
第三十九條網路項目資金實行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部門、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擠占、挪用、截留或轉移資金。
第四十條網路項目支出要遵守國家的各項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財務部門對違反國家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一律不予受理。並自覺接受上級財務和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和審計。
第四十一條網路項目支出實行三級審批責任制,即所有支出由承擔單位負責人初審,報項目辦主任複審。單項支出在5萬元以內的,由項目辦主任審批,5萬元(含5萬元)以上的支出由項目辦主任審查後報項目法人審批。
第四十二條審計部門要對網路項目建設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和監督,參與網路項目重大事項的決策和重要契約的談判,分年度制定項目審計實施方案。
第四十三條機關黨辦、紀檢監察部門應加強對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招標人員、採購人員以及施工管理人員的廉政教育,簽訂《廉政建設責任書》,並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責任追究制。
第四十四條對在網路項目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且在項目審計中未發現有大的違規違紀問題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表彰和適當的獎勵。
第四十五條對挪用、截留和違規使用建設資金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觸及法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網路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重大質量問題和安全責任事故的,將視情節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觸及法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實施細則由項目辦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行。以前辦法與本實施細則相牴觸的條款,以本實施細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