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制定安國市統計工作規章;制定統計調查計畫;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全市各鄉鎮(辦事處)、各部門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二)貫徹執行國家、省、保定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和基本統計制度;組織管理、審批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包括社會和涉外調查)、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組織全市統計登記工作。
(三)組織完成國家、省、保定市部署的普查任務;研究提出重大市情市力調查和抽樣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各鄉鎮(辦事處)、各部門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市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組織建立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管理全市統計資料庫網路。
(六)組織管理全市統計人員持證上崗,協助省、保定市組織管理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室設定及職責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文秘、機要、檔案、保密、保衛、外事、局機關基本建設工作;管理局機關行政財務和國有資產;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反饋;負責局機關人事管理工作;承辦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人事勞資、機構編制、考核任免等工作。(二)綜合核算股
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組織重大統計分析活動,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組織實施新國民經濟核算制度,進行總供給與部門需求的核算;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分析研究報告;對與巨觀統計數據有關的統計數據進行平衡;指導全市國民經濟核算業務工作;搞好全市經濟測算和預計工作。管理完善全市綜合資料庫和統計監測預警系統,審核、監控、評估重要統計數據;對統計資料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匯總整理綜合性統計資料,向市委、市政府反饋信息統計;負責對外統計宣傳和新聞發布。負責城市統計年報、民營經濟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服務業統計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統計數據;檢查和評估統計數據質量;組織指導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執法檢查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招待;查處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組織協調統計方法制度的貫徹實施;負責組織和監督檢查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負責全市統計調查項目和統計報表的審批和管理工作;組織管理全市統計人員持證上崗,協助省、保定市組織管理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專業技術評聘工作。(三)工商統計股
1、工業交通統計專業。組織實施國家工業、交通運輸、郵電業等統計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其生產經營活動和全行業的調查統計數據;檢查評估統計數據質量;組織指導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協助組織工業普查工作。2、投資與建築業統計專業。組織實施國家建築業、房地產業、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統計數據;檢查和評估統計數據質量;組織指導統計基礎工作;管理地質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等統計;進行統計分析。
3、國內貿易統計專業。組織實施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要素市場、購買力統計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統計數據;檢查和評估統計數據質量;組織指導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4、對外經濟統計專業。擬定和組織實施外經、外貿、外資統計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統計數據;檢查和評估統計數據質量;組織指導統計基礎工作;管理國際旅遊、涉外稅收、技術引進、商檢、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等統計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5、人口與社會科技統計專業。組織實施人口、科技、勞動和社會統計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統計數據;檢查和評估統計數據質量;組織指導統計基礎工作;管理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出版、檔案、環保、民政、司法等統計工作;負責組織科技進步監測和社會發展水平綜合評價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6、組織實施國家能源統計制度,協調和指導全市能源資源統計工作;蒐集、整理和提供統計數據;檢查和評估統計數據質量;組織指導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