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縣委宣傳部

的部署,負責制定、實施全縣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任務、政策和措施,協調、指導縣宣傳文化系統 1、貫徹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宣傳文化事業發展的指導方針;組織開展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調研,研究提出全縣意識形態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 7、貫徹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外宣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全縣對外宣傳工作;代管縣對外文化交流協會。


縣委宣傳部是主管意識形態方面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根據縣委和上級宣傳部門 的部署,負責制定、實施全縣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任務、政策和措施,協調、指導縣宣傳文化系統 各單位和全縣黨委宣傳部門的工作。
1、貫徹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宣傳文化事業發展的指導方針;組織開展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調研,研究提出全縣意識形態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
2、負責指導理論學習、理論宣傳、理論研究工作和社會科學規劃的制訂和實施,並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上實施領導;指導各級黨委(黨組)幹部理論學習中心組的學習,負責對幹部理論培訓內容、方法上的指導;代管市社聯。
3、指導、監督協調報刊、廣播電視、新聞網際網路站、新聞出版等工作,並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方面實施領導;代管市記協、省新聞單位駐湖記者站。
4、指導文化發展規劃、經濟政策、體制機制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指導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文化、體育市場的管理,並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方面實施領導;代管市文聯。
5、負責規劃、部署思想文化建設;指導和協調黨員教育和城市、農村、行業思想文化建設;指導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把握社情民意、思想動態;指導基層黨校建設。
6、參與全縣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的指導。
7、貫徹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外宣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全縣對外宣傳工作;代管縣對外文化交流協會。
8、受縣委委託,會同縣委組織部負責縣委規定部門和單位領導幹部的管理、領導班子建設及部分重要崗位幹部的管理。
9、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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