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濰坊市委、濰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安丘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辦字〔2010〕15號)和中共安丘市委、安丘市人民政府印發的《安丘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安發〔2010〕6號),設立安丘市交通運輸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單位簡介

地址: 安丘市市北區擁翠街西首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市公路、管道、水上交通運輸,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

(二)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規劃、計畫、標準並監督實施;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擬訂交通運輸相關規範性檔案、準入制度、運營規範、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交通運輸服務行業管理工作;按照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

(四)負責水運(服務)企業水運許可和船舶營運等行政審批審核工作。

(五)負責提出交通運輸行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指導行業投融資工作;負責鄉鎮交通管理所的規劃設定;負責交通稽查站點、橋樑收費站(點)設定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

(六)承擔交通運輸行業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交通運輸行業工程建設相關規範性檔案、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工作。

(七)負責全市公路的布局規劃和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路政管理等工作;負責縣鄉公路兩側建築紅線控制的管理;負責公路防汛、防震、救災工作。

(八)負責管道運輸的規劃、建設和行業管理等工作。

(九)負責全市交通建設項目和所屬單位經濟活動的審計監督工作;監督管理所屬單位國有資產。

(十)貫徹實施國家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行業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相關行業統計,發布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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