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學校工作計畫是指導學校工作的基本檔案,它是在一定的觀念和政策的指導下,為實現學校工作的任務和目標而對學校工作的內容、規則、步驟、資源分配以及方式方法的通盤預先安排。
作用
1.為學校的高中層管理人員提供明確的方向與政策,以便作為指導和協調工作的方針。
2.通過說明學校工作所要達到的最終成果及其標準、工作步驟和日程,使每一個工作人員明白對全校、所在部門及個人的期望是什麼;同時使每個部門和每個人明白自己與其他人的工作聯繫,以加強彼此的協調。
3.可以預先估計在計畫執行的過程中的問題,以便提前採取措施,防患於未然。
內容
工作目標、政策與規定、活動內容與程式、日程安排、方式方法、組織、績效及衡量標準、必要的控制措施。
類型
(一)按層次可分為總體計畫、中間計畫和具體工作計畫。
總體計畫是學校決策層所做的全校性的工作計畫,它規定一段時間內學校總目標、總任務、總政策、總體的活動項目和措施。
中間計畫是落實總體計畫的協調計畫,是由學校的職能部門所制定的。
具體工作計畫是基層單位的活動計畫,如學校教研組或年級組的工作計畫。這種計畫非常具體,操作性強。
(二)按時限可以分為長期計畫、中期計畫、短期計畫。
長期計畫以6-8年為宜。中期計畫為4-6年,短期計畫為3年以下。有人認為其實質是年度計畫、學期計畫、月計畫、周計畫和日計畫等。
(三)按內容的複雜性程度可分為綜合計畫和單項計畫。
前者是關於學校所有部門的工作及其相互關係的總體計畫,這種計畫包括:成果標準、重要工作的時間進度、各部門之間重要的協調要求;後者是關於某單一工作任務的計畫,如教研工作計畫,德育工作計畫等等。
(四)按作用可分為進入計畫、常規計畫和應急計畫。
進入計畫是指開展一項新工作的計畫,它要籌劃該項目如何上馬。
常規計畫是指對經常工作項目的安排。
應急計畫是指對意外事故如何採取應對措施的計畫,分為兩類:其一是一般性應急計畫,它是對學校可能出現的緊急事故所做的計畫,它偏重於組織工作計畫,包括遇到緊急事故哪些校領導負責指揮,哪些部門參與哪類事故的處理等;其二是特定活動應急計畫,是對某一具體活動或工作而事先制定的應對事故計畫,如組織學生外出遊玩就應該針對可能出現的意外製定這類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