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1. [bachelor]∶學位的一種,通常是初級學位
2. [scholar]∶古代在國學讀書的學生
詳細解釋
1. 古代在國學讀書的學生。
《周禮·春官·樂師》:“帥學士而歌《徹》。鄭玄註:學士,國子也。孔穎達疏:此學士謂鄉庠、序及國之大學、國小之學士。
2. 泛指讀書人。
《莊子·盜跖》:使天下學士不反其本,妄作孝弟,而徼幸於封侯富貴者也。晉葛洪《抱朴子·崇教》:省文章既不曉,覩學士如草芥。何景明《彭中丞四民圖歌》:漁奔樵竄學士徙,縱有隴畝無人耕。”唐韓愈《答殷侍御書》:每逢學士真儒,嘆息踧踖,愧生於中,顏變於外。
3. 猶學者。
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華陽博議下》:介甫 、 元晦 自是學士,不得以所長沒之。
4. 官名。
南北朝以後,以學士為司文學撰述之官。 唐 代翰林學士亦本為文學侍從之臣,因接近皇帝,往往參預機要。 宋 代始設專職,其地位職掌與 唐 代略同。 明 代設翰林院學士及翰林院侍讀、侍講學士,學士遂專為詞臣之榮銜。 清 代改翰林院學士為掌院學士,餘如故。 清 末期內閣、典禮院亦置學士。明孔貞運《明資政大夫兵部尚書節寰袁公(袁可立)墓志銘》:賜進士、通議大夫、協理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纂修先朝實錄記注起居管理六曹章奏、較內書文華殿展書誥勅撰文、前右春坊右諭德左庶子掌南京翰林院事、經筵講官、通家鄉眷生王鐸頓首拜書丹。
5. 學位的一種。
在一些國家,為最低一級的學位,一般在高等學校畢業時由學校授予。我國規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達到規定的學士學術水平者,可授予學士學位。
6.官職名。
魏晉時掌管典禮、編撰諸事的官職。北齊置文林館學士,北周置麟趾殿學士,皆掌著述。南朝梁有抄撰學士,隋有東宮學士。唐初開文學館,以大臣十八人兼學士,討論文典,號稱十八學士,又置弘文館學士,講論文義,商量政事。唐太宗時命學士起草詔令,無名號。乾封(666-667)後,命文士在翰林院起草詔令,時稱為北門學士。開元13年(725)置集賢院學士,撰集文章,整理經籍。開元26年(738)又置翰林學士,掌起草詔令,沿襲至明。唐並有集賢院侍講學士與侍讀直學士,唐、宋皆有翰林侍讀學士與侍講學士,為皇帝講論經史,沿襲至清。唐東宮官有崇文館學士,掌經籍圖書。唐以後指翰林學士,成為皇帝的秘書、顧問,參與機要,有“內相”之稱。
學士一稱最早出現在《周禮·春官》的記載,最早是指在學校讀書的人。魏晉以後,學士是指以文字技藝供奉朝廷的官吏。民間習慣上稱有文采的人為“學士”,最著名的是蘇東坡“蘇學士”。另外,學士和大學士差距很大,學士大多是舞文弄墨的小官,可大學士的地位就非同一般。唐、宋時,“學士”前加“大”的都是宰輔重臣。到了清代,大學士成為文臣的最高職位,官至正一品。明 陳繼儒《大司馬節寰袁公家廟記》:“(袁可立)蓋先朝之寶臣,而亦後來學士大夫出處之榜樣也。”
其它相關
起源
古代學士稱號,最早出現在周代,是指讀書的貴族子弟,後來演變成官名和有學問的人及文人學者泛稱。魏晉以後,學士正式成了以文學,技藝供奉朝廷的官員稱呼。唐代,學士地位有很大提高,甚至可以參預朝政。其中翰林學士之首,是皇帝親信顧問和秘書官,又稱“內相”。到了宋代,授了“翰林學士”者,就有當宰相的希望。清代大學士地位為正一品,為文職官吏之首。
歷代傳置
魏晉時掌管典禮、編撰諸事的官職。
北齊置文林館學士,北周置麟趾殿學士,皆掌著述。南朝梁有抄撰學士,隋有東宮學士。
唐初開文學館,以大臣十八人兼學士,討論文典,號稱十八學士,又置弘文館學士,講論文義,商量政事。唐太宗時命學士起草詔令,無名號。乾封(666-667)後,命文士在翰林院起草詔令,時稱為北門學士。開元13年(725)置集賢院學士,撰集文章,整理經籍。開元26年(738)又置翰林學士,掌起草詔令,沿襲至明。唐並有集賢院侍講學士與侍讀直學士,唐、宋皆有翰林侍讀學士與侍講學士,為皇帝講論經史,沿襲至清。唐東宮官有崇文館學士,掌經籍圖書。唐以後指翰林學士,成為皇帝的秘書、顧問,參與機要,因而有“內相”之稱。
明清時承旨、侍讀、侍講、編修、庶吉士等雖為翰林學士,但與唐宋時翰林學士的地位和職掌都不同。如《(指南錄)後序》“以資政殿學士行”,這是文天祥辭掉丞相後授予的官職;《譚嗣同》“君以學士徐公致靖薦”,徐致靖當時任翰林院侍讀學士,是專給帝王講學官職。白居易、歐陽修、蘇軾、司馬光、沈括、宋濂等都曾是翰林學士。
學士學位
是一個世界範疇的學術學位,基本涵蓋所有學科門類,取得期限為2~6年不等。世界各國在學科分類和資格認證方面的規定不一。在我國,學士學位的取得標準是本科畢業生所修課程平均成績及畢業論文均達到規定分數,參加學位授予單位組織的“主幹課程”考試,並且成績合格的。由學位授予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所授予的一種學位。
現代學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規定,學士學位的條件是高等學校本科學生完成教學計畫的各項要求,經審核准予畢業,其課程學習和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其他 畢業實踐環節)的成績,表明確已較好地掌握了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並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者。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文憑畢業生,參加統招專升本考試,本科畢業後可以申請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學士學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段或獨立本科段)成績優異,畢業後可以申請成人教育學士學位;參加各大學的網上遠程教育(成教專升本)學習,畢業後也可申請成人教育學士學位。
如今作為一種學位名稱,分為理學學士和工學學士等等,由國務院授權高等學校授予。高等學校本科文憑畢業生,成績優良,達到規定學術水平者,授予學士學位。有些院校會提供銜接學士課程,予副學士或高級文憑等副學位畢業生升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