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個人經歷
1980/09-1984/07 杭州大學法律系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
1987/09-1990/07 武漢大學法學院學習,獲法學碩士學位;
1998/06—2000/06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
2003/08-2004/07 哈佛大學燕京研究院,高級訪問學者。
1984/08-1993/11 杭州大學法律系歷任講師、副教授;
1996/11—1998/09 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
1998/09-2000/09 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任副院長主持籌建新浙大法學院;
2000/09—2007/04 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歷任副院長、常務副院長;
2007/04—2009/08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院長;
2009/08—2010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2010至今 復旦大學特聘教授,法學院博士生導師。
2012年開始 擔任復旦大學法學院院長
社會兼職
1. 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
2. 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
3. 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
4. 國際法律哲學-社會科學協會會員(IVR)及其中國分會副會長
5. 浙江省法學會副會長
6. 浙江省法理學與法史學研究會會長
7. 浙江省法制研究所所長
8. 杭州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研究領域
法理學-法哲學、公法原理、司法理論
代表成果
論文
1. 《法學的本相》,《中外法學》2008年第1期
2.《法律與道德:分離後的結合——重溫哈特與富勒的論戰對我國法治的啟示》,(合作)《浙江大學報》2007年01期
3.《儒家傳統與現代法治——與昂格爾對話》,《政法論壇》2007年月
4.《法律父愛主義在中國的適用》,《中國社會科學》2006年第1期,
2.《判決與民意》,《政法論壇》2005年第5期,人民大學《訴訟法.司法制度》2006年第2期複印
3.《監督,能否與法治兼容》,《中國法學》,2005年第4期。
4.《中國傳統法官的實質性思維》,《浙江大學學報》2005年第4期。
5.《法治發展的差異與中國式的進路》,原載《浙江社會科學》,《新華文摘》全文轉載2003年10期
6.《論兩種價值序列下的程式基本矛盾》,《法學研究》2002年第6期
7.《法律職業倫理與大眾倫理的衝突》,《中外法學》2002年第3期
8.《新權利是怎樣誕生的》,(台灣)《法令月刊》2002第2期
9.《論作為“制度”的法學院》《法律科學》2002第5期
10.《程式中的法官》《公法》(第三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
11.《法律人的思維規律》載《法律思維與法律方法》法律出版社2002年
12.《法律家的技能與倫理》,《法學研究》2000年第4期;《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02年第4期轉載
13.《法治國家及其政治構造》,《法學研究》1998年第1期。
14.《法官與政治家思維的區別》,《法學》2001年第11期。
15.《論法律對行政的綜合化控制》(《比較法研究》1998.)
16.《司法權的性質是判斷權》(《法學》1998.1)
17.《法治國家及其政治構造》(《法學研究》(1998.1)
18.《契約下的行政》,(《比較法研究》1997.3)
19.《新一代行政法治》(《外國法譯評》1996.2)1996年中國人民大學複印資料中心《憲法與行政法》全文轉載。
20.《法律的外在權威與內在權威》(《學習與探索》1996.4)該文被人民大學複印資料中心《理論法學.法史學》(1996.9)全文轉載。
21.《法學流派及法學方法》(《法學》1996.2)
22.《中國法治的現實目標》(《法律科學》1996.3)該文被《新華文摘》1996年第7期轉載。人民大學複印資料中心《理論法學.法史學》(1996.6)全文轉載。
23.《法理學的真假實踐觀》(《法律科學》1995.3)該文被中國人民大學複印資料中心《法學》卷(1995.9)全文轉載。
24.《法解釋理論體系重述》(《中外法學》1995.1)
25.《公、私法責任分析──道義性懲罰與功利性補償》,《法學研究》(1994.6)該文被中國人民大學複印資料中心《法學》卷(1995.2)全文轉載
26.《論法律與社會利益》,(《中國法學》1995.4)該文榮獲1995年全國法理學研究會優秀論文二等獎排名第一。
27.《論法律程式中的人權》(《中國法學》1992.3)
28.《兩種程式法的縱向比較》(《法學》1992.7)
29. 《我國憲法的涉外作用》(《法學研究1992.3)
30. 《“權利本位說”的基點、方法與理念》(《中國法學》1991.4)
著作
1.《程式的法理》,商務印書館2005年版
2.《法的現象與觀念》1995民眾出版社初版,2001山東人民出版社修訂版
3.《法律對行政的控制》,1999年山東人民出版社版
榮譽獎勵
1998-2002年,曾獲得教育部、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務部等成果獎1-3等獎4次;
1999年享受國務院“人民政府特殊津貼”;
1999年被浙江省列入151人才培養計畫(第一層次);
2002年和2006年兩度獲得浙江大學十大優秀良師益友稱號;
2002年榮膺“全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
2005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
2008年入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