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92年12月至2000年12月,歷任太原第三監獄幹事、省公安廳預審處科員;
2000年12月至2006年09月,歷任省公安廳經偵總隊金融犯罪偵查支隊副支隊長、負責人、支隊長;
2006年09月至2006年11月,任山西省公安廳辦公室副主任;
2006年11月至2008年09月,任晉中市壽陽縣公安局局長(副處級);
2008年09月至2009年02月,任晉中市壽陽縣縣長助理、縣公安局局長;
2009年02月至2011年02月,任晉中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1年02月至2011年04月,任晉中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常務副局長;
2011年04月至2018年07月,任晉中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
人物事件
2018年7月16日,據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訊息:晉中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孫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0月,晉中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孫泉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孫泉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違反民眾紀律,亂攤派;違反工作紀律,壓案不辦,放任縱容下屬人員違反財經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孫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並長期從事公安工作,本應牢記黨的宗旨、遵紀守法,但其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晉中市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晉中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孫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