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75年07月—1977年11月,自貢市貢井區艾葉鄉知青;
1977年11月—1979年02月,自貢市電筒廠車工;
1979年02月—1982年07月,四川廣播電視大學電子專業學習;
1982年07月—1983年05月,自貢市電筒廠科研所技術員;
1983年05月—1985年03月,自貢市電筒廠生產計畫科科長(其間:1984.08—1985.02借調市政府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工作);
1985年03月—1991年09月,自貢市電筒廠副廠長;
1991年09月—1992年12月,自貢市貢井區副區長;
1992年12月—1993年03月,自貢市貢井區委副書記、副區長;
1993年03月—1996年03月,自貢市貢井區委副書記、區長;
1996年03月—1997年06月,自貢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黨委書記;
1997年06月—2001年07月,自貢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任、黨委書記;
2001年07月—2003年02月,自貢市委秘書長、市委辦公室主任;
2003年02月—2006年12月,自貢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市委辦公室主任;
2006年12月—2007年03月,遂寧市委常委;
2007年03月—2010年01月,遂寧市委常委 、市紀委書記;
2010年01月—2011年06月,遂寧市委副書記 、市紀委書記。
2011年07月—2016年10月,遂寧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四川省第十一屆政協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6月29日,據四川省紀委訊息:四川省遂寧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孫志毅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逮捕
2016年10月10日,據最高檢官網訊息,四川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四川省遂寧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孫志毅(正廳級)決定逮捕。
公開審理
2017年8月22日上午,四川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遂寧市政協主席孫志毅貪污受賄一案。據攀枝花市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孫志毅利用擔任遂寧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市政協主席的職務便利,在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幹部調動、職務提拔、信訪件處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翟雙華、向瓊、蔡樺軍等10人所送現金820餘萬元,家具2套價值8.5萬元,總計人民幣829萬餘元,其中8次索賄128萬元。
法院判決
2018年2月,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四川遂寧市原政協黨組書記、主席孫志毅受賄案的判決書,因受賄820餘萬元,孫志毅獲刑十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