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34年9月,隨新四軍北撤到蘇北、山東等地。曾任山東日照縣民政科長、十八集團軍三縱隊政治部聯絡部秘書。民國35年8月,受組織派遣,到國統區開展黨的地下工作。同年9月到達蕪當宣高地區,在月亮湖、大公圩、三星圩一帶開展工作,建立黨組織,發展黨員,開展游擊戰爭。由於當時鬥爭環境惡劣,國民黨反動派到處搜捕共產黨員,民國36年6月,孫剛與愛人鮑長華同時遭到逮捕。孫剛夫婦在國民黨南京衛戍司令部的監獄中受到連續審訊和嚴刑拷打,敵人弄不清他們的真實身份和姓名,在一無所獲的情況下,關押了三個多月後,將他們釋放。孫剛出獄後,先後四次穿梭解放區和國統區之間,在月亮湖、大公圩、三星圩和慈湖神農洲等地開展工作,為建立江南蕪當宣游擊區做出了積極貢獻。翌年1月,為適應江南革命鬥爭形勢的需要,成立中共蕪當宣工作委員會(江南),孫剛任書記。民國38年2月,在江南、江北兩個蕪當宣工委統一的同時,設立了蕪當宣行政辦事處,孫剛兼任辦事處主任。
1949年4月當塗解放。中共皖南沿江工委派孫剛來當塗,組建當塗縣行政辦事處,孫剛為主任。同年5月12日,行政辦事處撤銷,成立當塗縣人民政府,孫剛為當塗縣解放後第一任縣長,併兼任當塗縣大隊政治委員。同年10月,孫剛調離當塗,此後在皖南蕪當專署、皖南人民法院、中央法務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歷任科長、副處長等職。1960年12月,孫剛調到河南省工作,任河南省人民檢察院辦公室主任。1962年9月,任河南省中醫學院副院長,直至1983年12月離休。
孫剛長期擔任領導工作,為人正直,待人誠懇,作風正派,光明磊落,勤政廉潔,團結同志,在民眾中享有很高的威望。1992年3月4日,因病在鄭州逝世,終年73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