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5年——2004年,歷任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庭長、辦公室主任、副院長、審委會委員。
2004年——2006年 ,歷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辦公室主任、審委會委員。
2008年——2011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審委會委員。
2011年——2013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審委會委員。
2013年——2016年,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 。
任免信息
2016年4月,擬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正局級審判員。
2016年7月孟 祥 不再擔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正局級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