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交通局

孟州市交通局是主管全市交通工作的市政府職能部門,下轄公路管理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交通規費征稽所、地方道路管理所、公路運輸管理所、貨運信息服務中心、機動車檢測中心七個事業單位和社會汽車站、汽車運輸公司、第一汽車運輸公司、安航公交四個企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制訂全市交通行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全市交通運輸事業的總體布局,研究編制全市公路、 內河航運、地方鐵路、地方航空運輸發展規劃,統籌安排並實施交通工作中長期計畫;

(三)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制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保證國家戰略物資、緊急物資的運輸。

(四)培育、發展和管理全市公交、城鄉、旅遊、客運、貨運等運輸市場;汽車、機車維修及配件銷售市場、汽車駕校及駕駛員培訓市場、搬運裝卸市場、運輸輔助業市場,建立完善服務體系,維護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五)負責全市乾、二線公路及其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協助國家、省、市重點交通工程建設的實施;組織實施我市重點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六)負責全市內河航運、地方鐵路及其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水上安全監督、船舶檢驗、防止船舶污染以及航運管理工作;負責地方鐵路和航空的行業管理。

(七)負責全市交通行業各種交通規費的征稽和管理;指導交通行業的體制改革和企業管理。

(八)負責制訂全市交通科研中長期規劃及交通科技的開發、研製、推廣和套用工作,傳遞交通管理、科技情報和經濟信息,制訂交通行業經濟政策和協調事宜,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九)負責全市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

內設機構

孟州市交通局內設機構及下屬機構職能

機關科室

辦公室工作職責
(1)緊緊圍繞交通局的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掌握全局情況,負責全局性工作總結、請示、報告和情況簡報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和專業性重要檔案的把關,搞好信息工作,當好領導的參謀助手。
(2)負責通知、組織全局性工作會議,並督促檢查會議決議的貫徹執行情況。
(3)負責來文來函和機要檔案的登記、傳遞及檔案管理、印章、印鑑的使用管理,搞好保密機要工作。
(4)負責局行政大事記和孟州年鑑交通篇目的報送工作
(5)負責報刊雜誌征訂及信件、電報等郵件的收發工作。
(6)負責局來往客人的接待工作,負責來信來訪和督辦查辦工作。
(7)負責機關辦公用品的購置、發放管理。辦公機具、職工食堂、水、電等後勤保障設施管理、使用及維修保養工作。
(8)負責機關車輛的管理、調度維修等工作。
(9)負責局法制、綜合治理和機關管理及安全保衛工作。
(10)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11)負責承辦市政府辦公室、法制辦、檔案局、市志辦、焦作市交通局對口處(室)牽頭的臨時性工作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2)做好其他臨時性工作。

人事教育科工作職責
(1)負責局屬單位黨組織建設、幹部隊伍管理、直屬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2)協助局黨委抓好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具體做好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局屬各單位黨組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3)認真開展監督工作,健全和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查處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的違紀、違規案件,受理黨員幹部的投訴、申訴案件。
(4)開展黨風廉政教育,增強黨員幹部拒腐防變能力,做好預防腐敗和關口前移工作。
(5)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徹底治理公路“三亂”,查處公路“三亂”和行業不正之風案件。
(6)負責承辦市紀委、監察局、糾風辦和省交通廳對口處(室)牽頭的臨時性工作及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7)負責人事、勞資,做好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管理及專業技術幹部職工的職稱評定管理工作。
(8)負責黨史資料整理和老幹部工作。
(9)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做好創建文明城市、文明單位、軍民共建、文化、體育比賽、指導群團工作。
(10)負責工、青、婦、政務公開、勞動保護工作。
(11)負責人事檔案的管理、保密、國家安全和統戰工作。
(12)負責武裝保衛及軍轉幹部、退伍士兵的思想穩定工作。
(13) 配合做好人事、勞動保護方面的來信來訪和勞動安全保護工作。
(14)負責承辦市委組織部、宣傳部、辦公室、編辦、勞動局和焦作市交通局對口處(室)牽頭的臨時性工作及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財務科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財經政策法規及會計制度,提高全體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業務素質。擬訂並執行本系統財務規章制度。
(2)加強資金管理,合理使用資金,嚴格控制無計畫開支項目,負責專項經費的上請下報和使用、搞好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3)負責編制、匯總財務計畫,財務決算,按規定編報財務報表,搞好財務分析,確保準確無誤。
(4)認真執行審計法規,負責內部財務審計監督,堅持定期和重點審計。
(5)負責機關公物管理和辦公用品、用具、福利的購置和發放,經領導審批的各項費用及時報銷和撥付。
(6)負責系統財會人員的培訓、考核,指導基層單位財務工作,提高財務工作制度化、規範化、電算化水平。對基層單位財務負責人、財務主管人員的選拔、任用提出意見和建議。
(7)及時搞好財務資料的整理和歸檔工作。
(8)負責承辦市財政局、審計局和省交通廳對口處(室)牽頭的臨時性工作及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9)做好其他臨時性工作。

行政事項服務科工作職責
(1)負責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和道路、水路運政管理和航運管理工作。
(2)負責統一受理、辦理行政許可事項。具體負責以下行政許可和行政服務事項的辦理及報批工作:
行政許可事項8項:機動車運輸超高、超寬、超限物品審批;易損壞公路路面的機具在公路上行駛審批;跨越公路、穿越公路、在公路用地範圍內架設管線審批;在公路用地範圍內設定公路樗以外其他標誌審批;在公路上增設平頃交叉道口審批;更新砍伐公路用地樹木審核;占用、挖掘道路或使公路改線審批;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核發;
行政服務事項19項:區內班線客運;設立汽車維修企業(三類);道路運輸證;汽車租賃業經營資格;道路客運車輛檔案;道路客運經營企業;養路費減免徵;道路及公交客運線路班次站點設定;公路建築物控制區;營運車輛易主過戶;營運車輛駕駛員年度培訓;大宗貨物運輸計畫;調整徵收拖拉機養路費標準;六輪農用車養路費徵收標準;二、三、四類和建議汽車站設立;臨時占用公路;養路費年度審驗證;省際跨區高速公路班線客運;駕駛員培訓學校培訓許可證。
(3)負責交通系統統計工作,堅持依法統計,提高統計數字質量,及時、全面、準確地報送統計報表。
(4)負責全行業安全工作。
(5)負責交通戰備工作。
(6)負責交通企業的管理及改制工作。
(7)配合做好交通企業及道路運輸方面的來信來訪工作。
(8)負責承辦焦作市交通局對口處(室)牽頭的臨時性工作及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工程管理科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省、市頒布的建設項目及建築市場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立一個公開、平等、競爭、有序的工程建設市場。
(2)協助主管領導、總工程師安排和實施重點工程項目。
(3)負責組織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工程管理工作,審批有關施工管理檔案。
(4)參與和協調乾、二線公路規劃設計、工程項目的工可研究,參與工程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與處理;負責交通戰備和交通扶貧工作。
(5)指導和檢查本系統建設項目的實施情況,定期搞好檢查監督,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總結經驗,制定改進辦法,確保工程質量。配合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6)審核和檢查交通基礎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資信等級、檢驗試驗機構的資質。
(7)負責科技管理工作,抓好科技項目的研究與開發,積極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
(8)負責全面質量管理工作,督促、指導行業質量小組活動,推進全行業質量管理水平。
(9)負責承辦孟州市交通局對口處(室)牽頭的臨時性工作及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0)做好其他臨時性工作。

局屬單位

公路管理局
負責國省道幹線公路的養護以及通行費徵收、路政管理、養護管理、超限車輛檢測、工程建設等工作。
農村公路管理所
主要負責全市農村公路的建設、管理與養護,負責全市縣道與重要鄉道的大中修、改善、水毀等養護工程的實施,指導好鄉村道路養護工作。
道路運輸管理所
負責我市客運經營、貨運經營、運輸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校的行政許可和市場監管。維護我市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護道路運輸有關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道路運輸業的健康發展。
執法大隊
1、負責交通規費徵收的監督檢查;
2、負責公路客、貨運輸過程中的路面執法,維護運輸經營秩序;
規費征稽所
負責全市公路養路費(含汽車、拖拉機、機車養路費)、客運附加費、貨運附加費、道路運輸管理費的徵收、上繳工作。
信息中心
主要負責組貨配載、運力輸出、大宗貨運招投標、貨運市場管理等貨運信息服務。
機動車檢測中心
1、對在用運輸車輛的技術性能狀況進行檢測診斷;
2、對汽車維修行業的維修車輛進行質量檢測;
3、接受委託,對車輛改裝、改造、報廢等項目的檢測,提供檢測結果;
4、接受公安、環保、商檢、計量、保險等部門的委託,為其提供有關項目的檢測結果。
汽車站
運輸公司
一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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