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縣水產局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漁業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縣漁業的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技術措施;編制全縣漁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指導計畫;擬定漁業開發規劃;組織實施《漁業法》,並監督執行。 (二)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研究制定全縣漁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指導水產品加工與市場流通;對水產市場實行巨觀管理,促進漁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 (三)指導全縣水產生產;負責全縣水產統計和中、短期漁業經濟分析,預測並發布年度及中長期漁業供求情況和品種信息。


孝昌縣水產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漁業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漁業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縣漁業的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技術措施;編制全縣漁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指導計畫;擬定漁業開發規劃;組織實施《漁業法》,並監督執行。
(二)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研究制定全縣漁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指導水產品加工與市場流通;對水產市場實行巨觀管理,促進漁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
(三)指導全縣水產生產;負責全縣水產統計和中、短期漁業經濟分析,預測並發布年度及中長期漁業供求情況和品種信息。
(四)負責全縣水產科普工作和科技推廣體系建設;制定漁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組織實施科教興漁戰略;組織重大科研課題攻關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
(五)負責全縣水生動植物檢疫、魚病防治網路體系建設;負責漁藥生產許可證的發放及質量檢驗;對漁用飼料加工、苗種生產及引種、漁船、漁機、漁具實行行業管理。
(六)負責全縣漁業資源保護及開發利用和漁業環境監測;對漁業養殖水域實行統一規劃;組織漁業資源的調查與評估,制定捕撈限額,確定漁業資源的總可捕撈量、捕撈標準和上市規格,並監督檢查其實施情況;負責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核發養殖證、捕撈許可證、漁船漁港檢驗證;保護和改善漁業水域的生態環境,查處重大漁業糾紛案件和漁業水質污染案件;維護漁業生產秩序,保障漁業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七)指導國有水產企業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深化企業改革的政策和條例;研究制定全縣水產系統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集體企業財務制度與管理辦法;提出發展外向型漁業的指導性意見,加強出口創匯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監督直屬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八)指導各級水產行業協會、學會工作,為漁業經濟發展服務。
(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