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六)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的指示。

一、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研究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審批。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對縣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鄉鎮間出現的不同意見、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報縣政府決定。
(五)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六)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的指示。
(七)負責辦理涉及縣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執法管理工作,代表縣政府依法受理行政複議案件並作出行政複議決定。參與涉及縣政府的行政、民事訴訟。
(八)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需要由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九)圍繞縣政府重點工作和縣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負責電子政務工作,及時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饋工作,負責全縣政府系統的政務信息化和政府機關辦公自動化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十一)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做好行政事務工作和行政接待工作,為縣政府領導服務。
(十二)辦理縣委、縣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處理縣政府機關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匯報來信來訪中反映的重要問題並提出處理建議。
(十三)負責全縣經濟分析,經濟效益目標考核工作。
(十四)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一)縣政府總值班室(掛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縣政府24小時政務值班、機關接訪,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機關值班工作;承擔縣應急管理辦公室職能,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置重大突發事件,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縣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應急保障、應急援助等應對工作;負責非工作時間(時段)重大緊急信息的協調報送和處理;負責安排協調縣政府主要領導主持的政務接待活動;負責縣政府領導一周主要活動的收集、匯總、編髮工作;負責縣政府月度主要活動的收集、匯總、編髮工作;負責縣長辦公會議題的收集及會務組織工作;負責辦公室報刊信函、信訪件、請示報告收發傳遞工作;負責辦公室通訊員的管理工作;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縣政府法制辦
負責全縣依法行政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情況交流和培訓考核工作;受權代理縣政府的行政訴訟、民事訴訟案件的應訴和處理工作,受權承辦涉及縣政府的非訴訟法律事務,承辦縣政府行政複議案件;負責督促指導規範行政機關共同行政行為的法律法規的實施;負責政府系統規範性檔案的審查、把關、備案工作;負責與縣政府律師顧問團的聯繫與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縣政府律師顧問團對縣政府協定、契約進行審查、法律把關;負責縣政府法制監督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審查及委託執法的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證件的審核、發放、年檢工作;負責行政機關在執行法律、法規、規章中的矛盾、爭議協調工作;負責分管副縣長相關文字材料把關和政務接待服務;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縣政府督辦室
負責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決議、決定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並反饋落實情況;負責市政府和縣委交辦件、批辦件,縣長批示件、縣政府工作報告和縣長辦公會、縣長碰頭會、縣政府常務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工作;參與政府系統各部門的目標考核管理工作;參與協調聯繫省對縣、市對縣、市對鄉的目標考核工作,負責縣對鄉的目標考核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編制、招投標、民政、老齡、統計、審計、公安、司法、監察(糾風)、機關事務管理、供銷、糧食、信訪、金融、保險、投資公司、縣政務服務中心等方面的文電辦理、會務、協調、督查工作,承辦好金融工作例會;負責縣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分管副縣長相關文字材料把關和政務接待服務;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縣政府研究室(信息科)
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縣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和全縣改革開放、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課題,參與和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政府全會報告、縣政府經濟形勢分析會報告等縣政府主要領導在重要會議上的講話和辦公室綜合性文字材料工作;圍繞縣政府各項重點工作和縣政府主要領導的指示進行調研,形成調研報告;負責組稿編髮《政府調研》等內部刊物;負責縣政府向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匯報的文稿修改把關,參與縣政府重要政策性檔案的起草;負責財政、國稅、地稅、發改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協調和督查工作,承辦好項目工作例會;負責全縣政務信息上報工作。負責組稿編髮《信息快報》、《政務要情》、《政情專報》等刊物;負責縣政府常務會會議紀要、縣長辦公會議紀要的起草工作;負責縣長主持召開的專題會議紀要的文字把關;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縣電子政務辦公室(文書機要科)
負責上級有關電子政務方面的政策和法規、規章的落實;負責制訂全縣電子政務建設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縣各單位申請立項的電子政務建設項目進行前期審核,組織專家對項目建設方案的必要性及技術標準進行考察論證;負責統一、制定全縣電子政務建設與管理中涉及的技術標準、規範,並進行監督、指導和管理;負責監督、指導和協調全縣電子政務工作,對全縣電子政務工作進行業務和技術指導、專業培訓;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政務信息網路安全工作;負責研究和統籌管理全縣綜合性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資源共享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推進、指導、協調、監督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縣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運行管理和內容保障工作;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各種文電的登記、編號、收發、傳閱、分辦、督辦、核稿、繕印、歸檔、清退、銷毀、保密工作;負責印鑑、介紹信、契約協定、文書檔案管理及重要資料的收集整理;負責機要值班;負責重、特、密文電的處理;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綜合科(外事僑務辦公室)
負責農業、林業、水務、河道采砂、水產、農機、畜牧、氣象、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計畫生育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工作,承辦好計生工作例會;負責歸口管理全縣外事、僑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和外籍華人在國內的眷屬以及港澳同胞眷屬的合法權益;負責全縣因公出國(境)人員的審查、審批和呈報工作,統籌辦理縣領導對外交往事宜;負責做好外籍華人、僑胞、港澳台同胞來孝昌的服務聯絡工作;負責分管副縣長相關文字材料把關和政務接待服務;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秘書科
負責辦公室機關財務、車輛及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日常公務接待,大型活動、綜合性會議、招待宴會會場安排布置等;配合相關科室做好縣政府領導政務接待,後勤服務保障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安全保衛、環境衛生和消防等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機構編制、勞動人事、工資管理和黨務、群團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責任目標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思想教育和文明創建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紀檢監察工作;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科教科
負責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廣播電視、科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檔案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工作;負責分管副縣長相關文字材料把關和政務接待服務;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經濟科
負責全縣綜合經濟的統計與分析工作;負責開發區、經濟和信息化(含工業企業)、招商引進、安全生產、國土資源、物價、旅遊、工商管理、質量技術監督、供電、菸草、石油、鹽業等方面和電信、移動、聯通、郵政等企業的文電、會務和督查工作,承辦好經濟形勢分析會;協調觀音湖管委會有關工作;負責分管副縣長相關文字材料把關和政務接待服務;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建設發展科
負責城鄉規劃、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環境保護、交通運輸、人民防空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工作;負責分管副縣長相關文字材料把關和政務接待服務;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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