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慶委員會
在我國北方的婚嫁習俗中,指在婚禮時成立的臨時機構,協助舉辦婚禮者操作婚禮事宜。多由婚禮主辦方的親友、同事、同學擔任。
機構設定和任務分工
一、總管名譽總管一名,多為德高望重者擔任。
總管一名,熟悉各種習俗、經驗豐富的人員擔任,協調總攬各種事務,請支時為委員會各成員分配任務。
副總管若干,協助總管工作。
內櫃,一般2到6人,多為雙數,負責收彩禮和寫帳單。
外櫃,負責菸酒糖茶的發放回收、席簽發放回收等事宜。
迎賓,負責接待並引領參加婚禮的客人入席。
其他,攝像及照相人員,車輛服務人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