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階級
從梵天產生人類,在婆羅門教的信仰中,人分四大階級,其祖先分別出生於梵天身體的不同部位。梨俱吠陀的原人歌說:由原人梵的頭生婆羅門種姓、肩生剎帝利種姓、腿生吠舍種姓、足生首陀羅種姓,此四種姓,即是祭師、武士、工商、奴隸的四大階級。階級是代代世襲的,若出生於婆羅門階級的家庭,與生俱來是祭師根性,是絕對的優秀分子;如出生於首陀羅階級的家庭,與生俱來是奴隸根性,注定是賤民的身分。神權時代的先民,均以司祭者,力能通神,雖為武士,亦須聽從祭師的指導,以致形成先知先覺者必出於祭師階級的信念,也形成了祭師階級擁有無上權威的觀念。這便是形成婆羅門教教制的基礎。本來,祭師是應人類大眾的需要而出現,結果卻成了人類大眾是由於祭師階級的存在而有。婆羅門教所規定者,即是以婆羅門階級為中心而有其他三個階級的設施。
五法成就
依據佛經長阿含第六記載:婆羅門階級的人自稱,婆羅門種,最為第一,餘三種姓卑劣;婆羅門種清白,余皆黑冥;婆羅門種從梵天出,由梵口生,於現法中,得清淨解,後亦清淨。此系由梵天是清白清淨,從梵頭或梵口所生的梵種之人,也必清白清淨,乃至梵天所有的福德智慧,也由梵種階級的祭師們表現出來。例如:長阿含經第十五,記載婆羅門階級的人自稱,他們有五法成就:
一、七世以來,父母真正,不受他人輕毀。
二、通利諷誦種種不同的異學之書,善能分別,博綜世典之幽微,善識大人之相法,明察吉凶祭祀之禮儀。
三、顏貌端正。
四、持戒具足。
五、智慧通達。故在其摩奴法典(Mānava-dharma-śāstra)等之規定,婆羅門族,獨為祭師,教他吠陀聖典,受他衣食等布施,並有向四個階級中,各娶一名女性為妻妾等的特權。
四品人
成實論第七的三業品記載:依婆羅門教的觀點,世間有四品人,各自有其多少不同的法則:
一、婆羅門有六法:自作天祠、作天祠之祭師、自讀吠陀、教他讀吠陀、布施、受布施。
二、剎帝利有四法:自作天祠而不作天祠的祭師、從他受吠陀而不授他吠陀、布施而不受施、守護人民。
三、吠含有三法:作天祀而不作祭祀之師、自讀吠陀而不教他、自布施而不受施。
四、首陀羅有一法:供給上三種姓的人。由於婆羅門教階級制度的不平等,娶妻蓄妾的數目也有等級。摩登伽經卷上云:“婆羅門最為尊貴,得蓄四妻,剎帝利三妻,吠舍三妻,首陀羅一妻。”此當系指蓄妻最高數目的限制,而非每一婆羅門必須四妻。
四時期
婆羅門階級的男性,將一生的過程,分作四個時期,每期各有其一定的本務:
一、八歲就師,在十二年間,學吠陀、習祭儀,度其獨身的學生生活,名為梵行期。
二、然後歸家結婚生子,供神祀祖,經營俗務,度其治理家庭的生活,名為居家期。
三、年歲漸老,則將家業,讓給其子,棲隱林間,精修苦行,專事思維,度其森林修道習定的生活,名為林棲期。
四、林棲之後,更能絕諸世間俗緣俗法的執著,被麤衣、持淨瓶,度其遊行而如雲水的生活,名為遁世期。根據俱舍論光記第一,記載婆羅門生涯的四個階段,是說七歲以上,在家學問。十五歲以上,遊方學問,受婆羅門法。年至三十,恐怕家嗣斷絕、歸家娶婦、生子繼嗣。年至五十,入山修道。各種資料所說雖有出入,而其分作四個時期,是無問題的。晚年遁隱修道,行乞游化,名為沙門婆羅門,此到釋迦佛陀出現,佛的出家弟子,名為沙門釋子,同樣過著遊行、乞食,雨安居等身無長物的苦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