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9月,經國務院批准,將邵陽地區 析置漣源、邵陽兩個地區。漣源地區轄新化、新邵、邵東、雙峰、漣源5縣和冷水江市,地區機關駐婁底鎮。同年11月,成立漣源地區革命委員會,
1979年3月,改稱漣源地區行政公署。
1980年7月,國務院批准恢復 婁底市(縣級市),將 漣源縣的 婁底鎮和杉山公社的東風、民福大隊及西陽公社的方石、水洋大隊、百畝公社的思塘大隊劃入該市行政區域。
1982年12月, 漣源地區更名為 婁底地區。
1983年7月,湖南省調整行政區劃,將 婁底地區的邵東、新邵2縣劃給邵陽市管轄,是年,婁底地區轄3縣2市,新化、雙峰、漣源3縣和冷水江市(縣級市)、婁底市(縣級市)2市。
1987年6月,國務院批准撤銷漣源縣,設立漣源市,所轄行政區域不變。
1999年1月,經國務院批准,撤銷婁底地區,成立 地級 婁底市(地級市),原 縣級婁底市改為婁星區,從此,婁底崛起湘中,輻射三湘,開始了新的歷史紀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