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早期
80年代開始律師執業。早期主要涉足房地產領域以及電視媒體和平面媒體等傳媒行業的法律事務。
代理了上百起媒體代理訴訟和房地產建築工程和房地產買賣糾紛案件。此外,還完成了大量的非訴訟法律事務工作,如為上海廣播電視台(SMG)設計、起草了大量法律檔案,包括招投標檔案、整套廣告業務格式契約以及各項對外發布的公告、政策等重要檔案,為客戶提供了優質法律服務。
憑藉對房地產領域法律事務的豐富經驗,曾在長達二年多的時間裡,每周三次擔任上視新聞綜合頻道《房屋買賣》欄目的“義務大律師”、體育頻道《新居時代》欄目的“姜律師信箱”的嘉賓主持人。
還曾長期擔任上海市政法幹部的法學培訓工作,為上海公、檢、法、司等機關培訓了大量專業人才。
目前重心
作為上海多家企事業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結合顧問單位經營業務所需,近年來主要致力於娛樂傳媒業(如節目模式引進、節目製作、藝人經紀、廣告投播等)的非訴訟法律事務處理並代理相關訴訟案件,對文化創意產業領域的法律事務有著豐富的實踐經驗。
工作簡錄
上海廣播電視台、上海文化廣播影視集團有限公司(SMG)常年法律顧問
![SMG官網公布的法律顧問名單](/img/5/f16/cGcq5CM0EzX0gTNyMjMxQDO5czNyQTMxUTMwQTMzQTNwAzMxAzL0gzL4gzLt92YucmbvRWdo5Cd0FmLyE2LvoDc0RHa.jpg)
自涉足傳媒業以來,已連續十餘年擔任了上海廣播電視台、上海文化廣播影視集團有限公司(原上海東方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上海東方廣播有限公司、上海文廣互動電視有限公司、上海《每周廣播電視》報社、《上海電視》雜誌社、上海東方傳媒技術有限公司等企業的法律顧問,為該集團及其公司的節目製作、著作權許可、新聞侵權、廣告投播等法律事務,起草、審核法律檔案,提供法律意見,處理法律糾紛,很好的維護了客戶合法權益。
星空傳媒、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夢響強音文化傳播(上海)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
在華人文化基金剛投資星空傳媒集團伊始,即擔任了該集團及其所有關聯的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夢響強音文化傳播(上海)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法律顧問,全程負責並承擔了《中國好聲音》、《中國好歌曲》、《中國達人秀》、《金星秀》、《中國好舞蹈》、《舞林爭霸》、《出彩中國人》、《中國好男兒》、《加油!灰姑娘》、《我的青春高八度》、《舞出我人生》、《全球華語榜中榜》等具有巨大社會影響力的大型勵志演藝節目、電視劇的製作、演出籌備、藝人管理及其衍生品開發等法律事務,起草、審核了關於企業併購、模式引進、演藝經紀、著作權許可等全部法律檔案,並針對社會上對上述節目的網路盜播、山寨海選等侵權行為開展了一系列法律維權行動。
為美國“格萊美”(GRAMMY)落戶中國提供法律服務
日前正在為美國“格萊美”品牌在中國大陸開展娛樂和音樂教育創意活動等合作提供法律意見,草擬、審核相關合作的法律檔案。
因出色的工作,仔細嚴謹的作風,認真負責的態度,姜律師還先後擔任了上海警備區後勤部、外資企業力康生物醫療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他合資企業,以及醫院、敬老院的法律顧問。憑著長期的法學教學經歷及豐富的律師執業經驗,姜律師對法學理論及司法實踐有著較深的理解,還在此基礎上主編了大學教材《中國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