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周

姜周

姜周,男,漢族,1969年6月生,1991年8月參加工作,1991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曾任鐵嶺市委副書記、市長。2017年4月13日,據遼寧省紀委訊息: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對鐵嶺市委原副書記、市長姜周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2017年5月5日,被立案偵查。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2008年02月——2008年06月,遼寧省大連市發展改革委主任、黨組書記;

2008年06月——2011年08月,遼寧省大連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黨組成員,市發展改革委主任、黨組書記,市振興辦主任;

2011年08月——2011年09月,遼寧省大連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黨組成員,普灣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1年09月——2015年03月,遼寧省大連市普灣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大連市副市級);

2015年03月——2016年03月,遼寧省大連市金普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普灣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大連市副市級);

2016年03月——2016年10月,鐵嶺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16年10月——2016年12月,鐵嶺市委副書記、市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10月,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鐵嶺市委副書記、市長姜周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審查

2017年4月13日,據遼寧省紀委訊息: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對鐵嶺市委原副書記、市長姜周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姜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姜周身為黨的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十分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姜周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立案偵查

2017年5月5日,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本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鐵嶺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姜周(正廳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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