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績
明恭回居鄉里時,蘄水漕米在蘄州“兌軍”(作為年糧繳納,由軍隊驗收)。路遠,又無押運者,軍旅任意科旅。他為此向有關方面建議,改“兌軍”為“兌會城”(漕米直接交專收糧的機構),百姓得免其苦。
史料記載
【清】張廷玉等著《明史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節選:
福王時,復原官,不召。魯王三召之,用其議,定稱魯監國。紹興破,王航海,逢年追不及,與方國安等降於我大清。已而以蠟丸書通閩,事泄被誅。
張四知者,費縣人。天啟二年進士。由庶吉士授檢討。崇禎中,歷官禮部右侍郎。貌寢甚,嘗患惡瘍。十一年六月,廷推閣臣忽及之。給事中張淳劾其為祭酒時貪污狀,四知憤,帝前力辨,言己孤立,為廷臣所嫉。帝意頗動,薛國觀因力援之。明年五月與 姚明恭、魏照乘 俱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
明恭,蘄水人。出趙興邦門,公論素不予。崇禎十一年,由詹事遷禮部侍郎,教習庶吉士。給事中耿始然劾其與副都御史袁鯨比而為奸利,帝不聽。明年遂柄用。
照乘,滑人。天啟時,為吏部都給事中。崇禎十一年,歷官兵部侍郎。明年,國觀引入閣。
三人者,皆庸劣充位而已。四知加太子太保,進吏部尚書、武英殿。 明恭加太子太保,進戶部尚書、文淵閣。照乘加太子少傅,進戶部尚書、文淵閣。帝自即位,務抑言官,不欲以其言斥免大臣。彈章愈多,位愈固。四知秉政四載,為給事中馬嘉植,御史鄭昆貞、曹溶等所劾,帝皆不納,十五年六月始致仕。照乘亦四載,御史楊仁願、徐殿臣、劉之渤相繼論劾,引疾去。 明恭甫一載,鄉人詣闕訟之,請告歸。後四知降於我大清。
光緒《黃州府志》載:
“黃之九屬,數百年來,居相位者,惟明恭一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