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體

1943年,教宗碧岳十二世(Pius XII, 1939-1958)頒布了《基督奧體》(Mystici corporis)通諭,套用保祿著作的「身體」、「基督的身體」圖像,為教會作解。但「奧體」(mystical body)這個名詞並非直接來自聖經,而是教父時代的產物。最早基督奧體指的不是教會,而是聖體聖事。

基本信息

概念

1943年,教宗碧岳十二世(Pius XII, 1939-1958)頒布了《基督奧體》(Mystici corporis)通諭,套用保祿著作的「身體」、「基督的身體」圖像,為教會作解。但「奧體」(mystical body)這個名詞並非直接來自聖經,而是教父時代的產物。最早基督奧體指的不是教會,而是聖體聖事。基督的體血以聖事方式的臨在,確實是奧跡。因此以基督奧體稱此聖事極為適當。但十世紀時,極端象徵派的神學家,認定聖體聖事僅是標記而非基督身體的真實臨在。於是面對異端,教會逐漸避用奧體來稱聖體聖事,以免誤解,引人以為基督身體並不真實臨在於聖事內。此後的中古神學家開始稱教會為基督奧體,此一方面由於新約中已有基督身體為教會的圖像之故,另一方面教會是在聖體聖事的共融內完全實現自身。自此直到今天,基督奧體已不再指聖體聖事,卻成了教會的圖像。不過為能正確了解,仍須依靠保祿著作的有關資料。

神學解釋

新約聖經中,將「身體」作為教會圖像,唯有保祿著作;不過這有二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致格林多前書、致羅馬人書。兩封大書信並未直接解釋身體的圖像,而是假定了此一圖像而用來要求信徒之間的團結不可分裂。比較聞名的是格前十二章。格林多教會神恩充沛引起彼此爭議,保祿以身體的比喻,要求避免發生分裂,彼此互相關照(格前十二15~26)。但當保祿說:「你們便是基督的身體」(格前十二27)時,他想到的是復活基督的身體。由於洗禮,信徒都歸於基督,成為一個身體(格前十二12~14;羅六3;羅二4~5),即是「在基督內」的一體。

「身體」圖像的第二階段是在囚居書信中。那裡保祿發揮了基督是教會的頭之思想(弗一22~23)。如此,他進一層指出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動態性的關係:「本著他,全身都結構緊湊,借著各關節的互相補助,按照各肢體的功用,各盡其職,使身體不斷增長,在愛德中將它建立起來」(弗四16)。

經過二個階段,「奧體」圖像可謂已經完備。

教會學意義

基督奧體表達的教會與基督,以及信徒之間的結合是精神性的、內在化的。聖奧斯定則傾向於無形、奧妙一面並注重信望愛的精神。中古時代,由於身體的「結構關節」,基督奧體逐漸綜合教會的生命與制度。十六世紀以後,基督奧體偏向教會的制度與結構,失去聖經的重點。這在碧岳十二世的通諭中也相當清楚。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教會》憲章區分了「社團性的結構」與「基督的身體」。「教會社團性的結構為賦與生命的基督之神服務、使基督的身體增長」(LG 8)。因此基督的身體與社團性的結構有別,而與聖神的工程相連。聖神使教會與復活基督身體增長,即信者與基督之間,以及信者之間的精神共融增長。所以基督奧體的教會圖像並不直指制度與結構,而是生命與精神。

與天主子民相比,奧體圖像說明了教會由於分享基督的生命而成為團體。基督是教會的建立者,常與信徒同在。他不斷地建立教會,不只是制度性的行動,而是生命的賦與者。所以奧體圖像的確顯揚了教會奧跡。同時,由於奧體圖像的來源是聖體聖事,也能引人發現教會與聖體聖事的關係。的確,它是在聖洗與聖體兩件聖事中誕生與成長的(格前十二12~14;格前十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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