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語
對本品及其材輔料過敏者。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明顯血細胞不足者。哺乳期婦女者禁用。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為別嘌醇。
化學名稱:1H-吡唑並[3,4-d]嘧啶-4醇。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HNO
分子量:136.11
性狀
本品內容物為淡黃色球型微粒。
適應症
1. 原發性和繼發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過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
2. 反覆發作或慢性痛風患者;
3. 痛風石;
4. 尿酸性腎結石和/或尿酸性腎病;
5. 有腎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規格
0.25g。
用法用量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50mg(一粒)。
不良反應
1. 胃腸道反應:可能會引起消化功能失調,如上腹痛、噁心、腹瀉,很少因此而停藥,飯後用藥可減輕或避免消化系統的副作用。
2. 皮疹:一般為丘疹樣紅斑、濕疹或痒疹。如皮疹廣泛而持久,經對症處理無效並有加重趨勢時必須停藥。
3. 罕見有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貧血,骨髓抑制,主要發生在腎功能不全病人中,如發生此類不良反應,均應考慮停藥。
4. 其他有脫髮、發熱、淋巴結腫大、肝毒性、間質性腎炎及過敏性血管炎等。
上述不良反應一般在停藥後均能恢復正常。
禁忌
以下患者禁用。
1. 對本品及其輔料過敏者。
2.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
3. 明顯血細胞低下者。
4. 哺乳期婦女。
注意事項
1. 本品不能控制痛風性關節炎的急性炎症症狀,不能作為抗炎藥使用。因為本品促使尿酸結晶重新溶解時可再次誘發並加重關節炎急性期症狀。本品必須在痛風性關節炎的急性炎症症狀消失後(一般在發作後兩周左右)方開始套用。
2. 服藥期間應多飲水,並使尿液呈中性或鹼性以利尿酸排泄。
3. 本品用於血尿酸和24小時尿尿酸過多、或有痛風石、或有泌尿系統結石以及不宜用促尿酸排除藥者。
4. 與排尿酸藥合用可加強療效,不宜與鐵劑同服。
5. 用藥前及用藥期間要定期檢查血尿酸及24小時尿尿酸水平。
6. 有腎、肝功能損害者及老年人應謹慎用藥。
7. 駕駛及操作機器者慎用本品。
8. 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血象及肝腎功能。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禁用。
兒童用藥
兒童用藥應酌情調整劑量。
老年用藥
老年患者應謹慎用藥。
藥物相互作用
1. 飲酒、氯噻酮、依他尼酸、呋塞米、美托拉宗、吡嗪醯胺或噻嗪類利尿劑均可增加血清中尿酸含量。控制痛風和高尿酸血症時,套用本品要注意用量的調整。
2. 對高血壓或腎功能差的患者,本品與噻嗪類利尿劑同用時,有發生腎功能衰竭及出現過敏的報導。
3. 本品與氨苄西林同用時,皮疹的發生率增多,尤其在高尿酸血症患者。
4. 本品與抗凝藥如雙香豆素、茚滿二酮衍生物等同用時,抗凝藥的效應可加強,應注意調整劑量。
5. 本品與硫唑嘌呤或巰嘌呤同用時,後者的用量一般要減少1/4~1/3。
6. 本品與環磷醯胺同用時,對骨髓的抑制可更明顯。
7. 本品與尿酸化藥同用時,可增加腎結石形成的可能。
藥物過量
如服藥量達到20g,據報導可以出現下列症狀:噁心、嘔吐、腹瀉、頭暈,還有一例出現尿少背痛。上述症狀可以對症處理,同時應保持較大的尿量以增加別嘌醇及其代謝物的清除。別嘌醇和氧嘌呤醇可以被透析。
藥理毒理
本品是抑制尿酸合成的藥物。別嘌醇及其代謝產物氧嘌呤醇均能抑制黃嘌呤氧化酶,阻止次黃嘌呤和黃嘌呤代謝為尿酸,從而減少了尿酸的生成,使血和尿中的尿酸含量降低到溶解度以下水平,防止尿酸形成結晶沉積在關節及其他組織內,也有助於痛風病人組織內尿酸結晶的重新溶解。另外,別嘌醇亦可通過對次黃嘌呤-鳥嘌呤磷酸核酸轉換酶的作用而抑制體內新的嘌呤的合成。
藥代動力學
口服用藥後,自胃腸道可吸收80%~90%,2~6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別嘌醇約70%在肝臟代謝成具有活性的氧嘌呤醇,兩者均不能和血漿蛋白結合。別嘌醇在血中半衰期為1~3小時,氧嘌呤醇半衰期為12~30小時。本藥經腎排泄,約10%以原形、70%以代謝物隨尿排出,亦可經乳汁排泄。
貯藏
遮光,密閉保存。
包裝
鋁塑包裝。每盒1板,每板10粒。
有效期
暫定24個月。
執行標準
YBH07132004(試行)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0041338
生產企業
黑龍江澳利達奈德製藥有限公司
核准日期
200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