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托[德國發明家]

尼考羅斯·奧古斯特·奧托是德國著名機械工程師,四衝程內燃機的發明者和推廣者。1875年,奧托的公司終於完成了具有進氣、壓縮、作功、排氣四衝程內燃機全套設計工作,四衝程內燃機由此變得更加精巧耐用、高效可靠。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奧托與1832年6月10日出生在德國霍茲豪森鎮的一個工匠家庭里。從1861年到1864年,奧托陸續進行了多種內燃機製造技術的發明,並在德國以及其他一些國家和地區相繼取得了發明專利。1872年,為了擴大內燃機的生產,奧托又在產業化的道路上邁進一步,繼續與蘭根合作,成立了德意志煤氣內燃機股份有限公司,就任第一任經理。1877年8月4日,奧托取得了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內燃機技術的專利權。同年,在法國巴黎舉辦的萬國博覽會上,奧托的四衝程循環內燃機獲得了金獎。1891年1月26日於科隆去世[1]。

發明創作

內燃機是一種用途非常廣泛的機器:它驅動車輛和船隻;它可以在工業的許多領域裡使用;它是發明飛機必不可少的條件(到1939年第一架噴氣式飛機飛上藍天為止,所有的航空飛行都是用奧托四步衝程內燃機做動力)。但是內燃機最最重要的用途是驅動汽車。

尼考羅斯·奧古斯特·奧托 尼考羅斯·奧古斯特·奧托

在奧托的內燃機發明以前,人們就為製造汽車做了很多嘗試。有些發明家如西格弗里德·馬庫斯(1875年)、埃特時納·勒內瓦爾(1862年)和尼古拉斯·約瑟夫·卡格諾特(約1769年)甚至成功地製造出能跑的樣機。但是由於沒有適當類型的引擎──重量小功率大的引擎,這些樣機都沒有實用價值。但是在奧托發明出四部衝程引擎還不到十五年的時間裡,有兩位發明家卡爾·本茲和戈特利布·戴姆勒各自都製造出實用而暢銷的汽車。從那時以來許多其它類型的引擎也用來驅動汽車。用蒸汽、電磁或其它手段來驅動汽車將來終究會顯示出無比的優越性,這是無可非議的。但是在過去一個世紀裡製造出的數以億萬計的汽車中有百分之九十九是使用四部衝程內燃機。柴油機使用的四部衝程基本上與奧托衝程相似,但是輸入燃料的間隔不同,它是一種有獨到之處的內燃機,用來驅動許多卡車、公共汽車和輪船。

家庭背景

尼考羅斯·奧古斯特·奧托於1832年出生在德國霍茲豪森鎮。他在襁褓時父親就去世了。奧托讀書時是一個出色的學生,但卻在十六歲從中學輟學,參加了工作,獲得了經商的經驗。一時他在一個小鎮上的一家雜貨店工作,隨後在法蘭克福(德國)市當一名店員,接著又成為一名推銷員。

四衝程內燃機的發明過程

約在1860年,奧托聽說艾蒂安·勒努瓦(1822年-1900年)最近發明了燃氣機──第一台可使用的內燃機。奧托認識到如果勒努瓦燃氣機能夠使用液體燃料來開動,它的用途就會大大地增多,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它不必與一個煤氣管道相連線。他很快就發明出一種汽化器,但是他的專利申請卻被專利局否決了,因為已經有人發明出類似的裝置。

奧托並沒有因此而灰心喪氣,而是竭盡全力改革努勒瓦燃氣機。早在1861年,他就構想要製造一台基本上全新型的引擎,一種使用四部衝程的引擎(與使用兩部衝程的努勒瓦原型引擎不同)。1862年2月,奧托製造出一台四部衝程引擎工作樣機。他在把這台新引擎變得實用的過程中遇到了困難,特別是在點火裝置方面的困難,不久便把它擱置一旁。但是他又發明了“常壓引擎”,一種革新的二部衝程引擎,靠煤氣做動力。

1863年他獲得該項革新的專利權,不久就找到了一個為他提供資助的夥伴,名叫尤金·蘭根。他倆建立了一個小公司,繼續改進引擎。1867年他們的二部衝程引擎在巴黎世界博覽會上贏得一枚金牌。從此銷路暢通;公司利潤暴長。1872年他們聘請才華非凡、管理經驗豐富的工程師戈特利葉博·戴姆勒幫助生產引擎。

雖然二部衝程引擎創利巨多,但是奧托還是念念不忘他最初構想的四部衝程引擎。他確信四部衝程引擎如果對燃料與空氣的混合物先壓縮後點火,就會比任何改進的勒努瓦二部衝程引擎在效率上都要高得多。1876年,奧托設計出來一個改進的點火系統,有了這個系統就可以製造出一台實用的四部衝程引擎。第一台這樣的樣機於1876年5月製造出來了,翌年就獲得了一項專利權。四部衝程引擎的功率和性能具有明顯的優越性,因此一下子就打入了市場,大獲成功。僅在隨後的十年中就銷售了三萬多台,各種類型的勒努瓦引擎很快就被淘汰了。

1886年,奧托因發明四部衝程引擎而獲得的德國專利權被一項專利權起訴給推翻了。原來法國人阿爾方斯·博。羅夏在1862年設計出一種基本相似的裝置,並獲得專利權。但是人們不應該把博·羅夏看作是一位有影響的人物,他的發明也從未打入市場,實際上他也從未製造出一台樣機,奧托也不了解有關他發明的任何情況。奧托公司雖然失去了有價值的專利權,但是仍在繼續賺錢。到1891年他與德國科隆去世時,公司生意興隆,財值萬貫。

1882年戈特利葉·博·戴姆勒離開了該公司,他決心要把奧托引擎套用到交通工具上去。1883年,他發明一種先進的點火系統(但不是今天普遍使用的那一種),使引擎能以700—900轉/分的速率運轉(奧托引擎的最大速率為180-200轉/分),並且還煞費苦心製造出一台重量很輕的引擎。1885年他把一台引擎附系在一輛腳踏車上,由此製造出世界上第一台機車。翌年戴姆勒製造出他的第一輛四輪汽車。但是卡爾·本茲卻搶先一步,他在幾個月前就製造出了他的第一輛汽車──一 輛三輪汽車── 一輛無容否認的汽車。本茲的汽車與戴姆勒的汽車一樣,也是用奧托引擎作動力。本茲引擎的轉速遠沒有達到400轉/秒的速率,這就不足以使他的汽車有實用價值。本茲不斷地改進自己的汽車,幾年內就成功地打入了市場。戈特利葉·博·戴姆勒的汽車比本茲的稍遲些打入市場,但也獲得了成功。最後,本茲和戴姆勒兩家公司合併成一家,著名的默西迪斯—本茲牌汽車就是由這家合併公司生產的。

歷史地位

內燃機和汽車具有驚人的重要性。如果一個人能獨享發明它們的榮譽,他就會在本冊中名列前茅。但是這些發明的主要榮譽應歸於幾個人:勒努瓦、奧托、戴姆勒、本茲和福特。在所有這些人當中,奧托做出的貢獻最大。勒努瓦引擎確實是馬力小,功率低,不能驅動汽車,但是奧托引擎卻可以做到這一點。1876年在奧托發明了他的引擎之前,要製造實用的汽車幾乎是不可能的,而在此之後實際上卻又是很自然的。因此尼考羅斯·奧古斯特·奧托是當代世界真正的創造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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