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69年獲劍橋大學國王學院數學學士學位;
1972年於華威大學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1974年在普林斯頓大學獲經濟學博士學位,後成為倫敦經濟學院的教授以及劍橋邱吉爾學院研究員;
1984年,他回到美國,在那裡他曾任教於麻省理工學院;
1993年以來任教於哈佛大學;
2000年到2003年任哈佛大學經濟學系主任。
研究方向
奧利弗·哈特關注契約理論、企業理論、公司金融和法律經濟學等研究領域,是契約理論、現代廠商理論和公司財務理論的創立者之一。專著《企業、契約與財務結構》是其代表作,書中他進一步發展了產權理論,提出了“不完全契約”理論。
獲獎記錄
2016年,哈特憑藉“在契約理論方面的貢獻”與芬蘭經濟學家本特·霍姆斯特羅姆共同獲得當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