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節縣文廣新局

主要職責

計畫安排、施工組織、資金管理職責。
5.擬定文化產業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
6.管理全縣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協調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少兒文化、老年文化等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7.管理全縣公共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料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標準化、網路化、現代化建設。
8.歸口管理全縣文化市場(文化娛樂、演出、影視、文物、美術品)。按規定審批文化經營項目和頒發文化經營許可證,指導、監督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9.負責指導鄉鎮文化站工作。
(二)廣電方面職責
10.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把握輿論導向,指導廣播電視宣傳和廣播電視創作,領導和管理奉節廣播電視台,對廣播電視節目審查把關,實施和指導廣播電視管理體制改革。
1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全縣廣播電視發展的戰略目標、規劃、政策、措施,研究和起草廣播電視事業管理的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研究分析廣播電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依法監督檢查有關法規、規章、規定的執行情況。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
12.照國家和重慶市統籌規劃、巨觀政策的法律法規,對廣播電視專用網進行具體規劃管理;實施廣播電視專用網的具體政策、規章和技術標準;統一管理和組織中央、重慶市和縣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指導全縣分級建設和開發工作,保證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提高廣播電視人口覆蓋率;負責管理企業化的廣播電視網路傳輸分公司,統一經營管理廣播電視網路業務;指配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
13.指導鄉鎮廣播電視(有線電視網路站)的管理、審查、申報。負責全縣無線電頻率資源的分配與管理,依法實施無線電台(站)設定審查申報和無線電管制;協調處理無線電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14.管理全縣音像市場,負責對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管理;負責有線電視節目審查;依法查處廣播電視行業和音像市場、無線電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
15.管理廣播電視科技工作,負責實施有關技術政策和指標;指導廣播電視科研和新技術開發、套用;制定廣播電視產業政策。
16.管理全縣廣播電視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按有關規定管理來奉攝製組和中外合作拍攝等事項。
(三)新聞出版方面職責
17.認真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新聞出版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縣新聞出版業的發展規劃、改革方案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18.對全縣圖書、報紙、期刊(含內部報刊、內部資料)、電子出版物的出版實施監督管理。
19.歸口管理全縣印刷行業,負責全縣電子出版物的複製、發行的市場管理,負責音像製品的出版、複製管理。
20.負責全縣出版物(包括圖書、報紙、期刊和電子出版物)的市場管理,查處或組織查處非法違規出版,組織實施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參與全縣“掃黃打非”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
22.負責全縣新聞出版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和新聞出版業的崗位培訓。
(四)旅遊方面職責
23.研究起草全縣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總體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實施。
24.對全縣旅遊業實行行業管理,指導協助各景區(點)制定旅遊發展詳規,指導旅遊鄉鎮爭創中國優秀旅遊鄉鎮的創建工作。
25.研究制定全縣旅遊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本縣旅遊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旅遊節慶活動;積極開展對外旅遊業務的交流。
26.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國內旅行社的管理,組織旅遊飯店的一、二級星級評定工作;核准旅遊定點單位,管理全縣旅遊區(點)質量與等級劃分和評定工作,並組織制定相關標準和管理辦法;依照法規規章對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進行日常管理。
27.組織旅遊業服務質量的檢查、交流與評比;受理海內外旅遊者的投訴,並督促檢查旅遊企業對投訴的處理工作。
28.依法對全縣旅遊市場進行治理,指導查處違反旅遊法規規章的行為,最佳化旅遊環境,保證全縣旅遊市場健康有序地發展。
29.負責依法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歷史文物、風景名勝和自然資源等旅遊資源;負責管理能對旅遊者產生吸引力,可以為發展旅遊業開發利用並能產生經濟、環境、社會效益的各種自然景觀與人文景觀。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按全縣旅遊發展規劃,對旅遊設施建設、旅遊區(點)的開發利用項目的審批提出意見;做好旅遊統計和分析工作。
30.指導旅遊項目和旅遊產品開發、旅遊紀念品生產銷售、旅遊娛樂;協調管理旅遊安全和旅遊區(點)秩序工作。
31.制定全縣旅遊行業教育培訓規劃;貫徹執行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指導、協調旅遊教育、培訓機構和旅遊企業的教育培訓工作。
32.協同有關部門負責全縣旅遊行業的財務和旅遊企業的審計驗證工作。
(五)外事方面職責
33.貫徹落實中央的對外方針、政策和規定,執行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批示和決定。統籌安排縣委、人大、縣府、政協領導的外事活動。
34.負責外國人的來信來訪;協助市外辦管理轄區內的外國經濟專家、文教專家、留學生和實習生。
35.負責協同有關部門處理髮生在本縣的涉外事件;會審本縣的重要涉外報導和涉外稿件。
36.負責管理和指導本縣的對外友好交往工作,辦理本縣對外交往項目的審核、報批事宜。
37.負責本縣所屬單位邀請外國團組來訪報告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協助邀請單位做好接待事宜;指導本地區有關單位和部門辦理因公出國(含赴港澳地區)手續。協助縣內有關單位和部門做好因公出國人員出國前的外事紀律教育,了解出國團組、人員在國外活動的情況及出訪成果,並督促其成果的實施及推廣和套用。
38.負責承辦縣委和縣府邀請外賓的接待事宜;協助市外辦接待到本縣參觀訪問的黨賓、國賓、重要外賓和外國駐華使、領館人員以及進行採訪的外國記者。
39.協助並配合本縣宣傳部門做好對涉外人員以及幹部民眾的國際形勢、外交政策、外事知識、外事紀律、保密安全和愛國主義的教育;配合有關部門督促檢查外事紀律和涉外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處理違反外事紀律和保密規定的重大事件。
40.協助市外辦審查和管理轄區內的涉外賓館和招待所。
41.協助市外辦選撥、推薦和優秀外事幹部和工勤人員到駐外使館工作。
42.歸口管理全縣對外文化工作和港澳台地區的文化交流工作,審核、報批、指導、派遣、引進交流項目。
(六)其它職責
43.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務、政治思想、精神文明、勞動人事、紀檢工作;管理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的培養、考核和配備工作;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計畫、財務、人事、統計工作。
44.負責對文化、旅遊系統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調配。
45.承辦重慶市文化局、重慶市廣播電視局、重慶市旅遊局、重慶市新聞出版局、重慶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及縣委、縣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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