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商貿流通業、餐飲服務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縣商業發展規劃和布局,並組織實施;執行商貿流通業、餐飲服務業的行業規範、行業標準和市場準入規則。2、負責商品展銷會的組織和管理;組織城鄉市場的開拓;
3、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本縣商場、市場並制定實施市場建設、培育和管理方面的措施。
4、負責商業行銷改革,指導連鎖經營、物流配送、代理制、特許經營等現代行銷方式的發展,規劃培育社區商業服務體系,推進商業業態和流通組織的創新。負責全縣商業信息系統和電子商務系統規劃建設。
5、負責酒類產銷管理、屠宰行業管理;負責審批液化石油汽、化學危險物品的經營管理和成品油、易製毒化學物品、生化製藥生產資格認定;負責實物租賃業、拍賣業、舊貨業的行業管理;負責餐飲服務業、住宿業、美容美髮、照像、洗染、維修、家政服務等有關服務行業的管理。負責老舊汽車更新、廢舊金屬回收、散裝水泥管理、木材節約、民爆器材等物資行業管理;指導行業協會和行業中介組織;
6、負責組織指導全縣商貿流通的對外開放和經濟協作工作;指導全縣商貿流通企業改革發展,協調決策國有商貿流通企業改革及資產重組中的重大問題;監督管理商貿系統國有資產營運。指導協調鄉鎮商貿流通工作。
7、負責招商引資和對外貿易。
8、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