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縣衛生監督所

奉新縣衛生監督所

奉新縣衛生監督所於2004年12月成立,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現有在職乾職工17名,離退休幹部6人。是縣衛生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履行衛生監督執法職責的執行機構。所內設一個行政職能科室和四個業務科室,分別為辦公室、監督一科、監督二科、監督三科、監督四科。奉新縣衛生監督所主要主要依據《執業醫師法》、《職業病防治法》、《傳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行政許可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9部法律、30多項行政法規、200多項部門規章、1000多項國家衛生標準行使衛生監督執法職能。 2014年5月29日,奉新縣衛生監督所於整體搬遷至新辦公樓。新辦公樓主樓高四層,建築面積958平方米,輔助用房建築面積176平方米。分設辦公室、陳訴告知(投訴接待)室、監督科室、會議室、聽證室、培訓教室、檔案室、食堂等。搬遷後大大改善了該所辦公條件,為進一步促進奉新衛生監督事業的不斷發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監督執法 監督執法

主要職責有:負責各類衛生行政許可及有關審批、認證的受理、初審、上報、驗證工作;負責各類醫療機構、疾病控制機構、母嬰保健機構、采供血機構及衛生專業人員執業資格、執業行為的監督工作;負責餐飲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學校衛生、放射衛生、職業衛生、傳染病防治及消毒產品、化妝品、保健品、健康相關產品的監督管理;對新、擴、改建工程的選址、設計進行衛生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衛生監督的樣品採集、現場衛生質量監測及快速測定工作;參與危害公共衛生的污染、中毒、放射及核事故、傳染病疫情等重大突發事件的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採取行政控制措施;受理涉及醫療衛生違法行為、事件的投訴、舉報,提出處理意見,並依法進行查處;對醫療衛生違法案件提出立案報告,進行調查取證,提出處罰建議,送達並執行處罰決定;參與聽證與行政複議、訴訟;開展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宣傳和業務技術培訓工作;承擔上級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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