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
企業應當在依法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託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失業保險登記,經地稅部門批准後,30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材料
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者其它核准執業證件(複印件);
2、《社會保險登記表》(含社會保險費繳費登記表)原件;
3、《職工參加社會保險花名冊》原件;
4、《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
5、最近一個月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申報表》
6、稅務部門繳費最近一個月的繳費憑證;
7、隨身碟(用於拷貝失業保險軟體)。
流程
一、參保登記
新成立單位應在領取營業執照或者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失業保險登記手續。單位發生分立、合併、破產或撤銷時,應在30日內辦理變更登記或註銷失業保險登記手續。
二、增減變動
(一)單位發生人員增加變化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人員增減表;
2、新增人員勞動契約、調令等。
(二)單位發生人員減少變化時,根據情況提供以下材料:
1、人員增減表;
2、人員辭職報告、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退休報告、死亡證明等。
三、失業登記
(一)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單位專管員應在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7日內,將參保人員檔案等相關材料移交失業保險科,移交檔案前,需經負責參保登記人員核實是否參保、何時參保,並列印參保職工個人情況表。
(二)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契約之日起60日內到失業保險視窗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三)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時應填寫《安徽省城鎮失業人員登記表》和《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1、戶口本和本人身份證;
2、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契約的證明;
3、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4、一寸照片5張。
(四)失業人員憑失業證到培訓視窗辦理免費培訓登記,培訓合格後,必須由本人憑失業證、培訓合格證、身份證到財務室領取銀行存摺。
四、失業保險關係轉移
1、在職人員轉移:在職人員失業保險關係轉移到外地時,先由單位專管員到失業保險中心辦理人員增減變動手續,並出具參保情況證明,失業保險中心根據職工參保繳費情況,給遷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失業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2、失業職工轉移:在我市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職工轉移到外地時,憑在外地的戶口薄等相關證明材料到失業保險中心辦理失業保險關係轉移聯繫函,根據遷入地提供的接收函、銀行帳號等情況,到失業保險科辦理檔案轉移手續,應領未領的失業保險金及相關費用一併匯往遷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五、醫療補助金申領
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因病(不包括交通事故、打架鬥毆、意外傷害、生育)住院時,應先到失業保險科辦理住院登記手續,經同意後,到指定的醫院就診,出院後,應提供以下手續:
1、身份證;
2、失業證;
3、出院小結;
4、醫藥費發票;
5、住院期間的費用清單。
如果不在本地住院的,還需提供轉院證明。
六、喪葬費及撫恤金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憑以下材料領取喪葬費及撫恤金:
1、身份證;
2、失業證;
3、醫院死亡證明;
4、殯儀館火化證明。
時間地點
辦理時間:領取營業執照或者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內
辦理地點: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託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