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禮記》記載:周朝太牢最早只能是天子使用,但春秋時期因後來的群雄爭霸一些諸侯國諸侯也越制使用;一般是指一隻活全牛,而少牢則是大夫一般是指活全羊,而士紳只能使用饋食,也就是用一頭活全豬祭祀。一般來說使用太牢的情況只有在上帝、配帝、五帝、日月時才能使用可見其規格之高。 一般情況下使用太牢時是不能同時使用三牲的,只能用活全牛。並且禮記中對於祭祀用的器皿也有很詳細的規定不能越制,例如:周天子可以使用九鼎八簋九俎二十六豆,諸侯七鼎六簋七俎十六豆,大夫五鼎四簋五俎八或六豆,士三鼎二簋三俎,而一般百姓則嚴禁用鼎。所以春秋時期孔子周遊列國時看到有的諸侯使用九鼎,有些大夫使用七鼎。便感嘆說:“禮崩樂壞”。
從西漢到明朝,太牢一般都是指一頭活全牛,但清兵入關之後對太牢的使用進行了修改,將太牢降格兩等修改為牛、羊、豬,(不必是活全牛,活全羊,活全豬)清朝的祭祀分等為:犢,特,太牢,少牢原來的太牢用犢代替,少牢用特代替。並定犢為一活牛,特為活羊、活豬各一。而在祭祀五帝時依然沿用《周禮》用犢祭祀,即活全牛。
一般來說太牢都是以肉食為主,也體現了中華民族的飲食文化,作為一個社會的發展祭祀的作用尤為重大,其中更以祭天為重中之重。而將最珍貴的肉食獻祭給上天,也體現了古代人民對鬼神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