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
2、協調全區衛生資源,制定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按照社區衛生服務標準指導規劃的實施;根據各級醫療機構的業務標準,實施醫療衛生行業管理;負責區屬醫院、全區社會辦醫、個體行醫執業許可證的核發。
3、研究擬定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依法規範母嬰保健服務。負責全區托幼、母嬰保健適宜技術許可證、社區衛生服務站、農村合作醫療站執業許可證的核發。
4、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區疾病防治和保健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指導傳染病、地方病和其它常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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