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擬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性法規和規章草案、發展戰略。
2、承擔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編制和協調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承擔城鄉公交營運路線、客運出租路網規劃、場站點設定規劃等特許經營權資源市場配置工作。負責農村道路技術規劃、安全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
3、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全市公路水路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參與擬定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並監督實施。
4、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並監督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組織指導、協調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及管理工作。負責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與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和城市捷運、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承擔市內水路運輸及航道工作。
5、承擔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污染防控、水上消防、航行保障、應急救助、通信導航、船舶與渡口設施保全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船員管理和水上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指導縣(市、區)水上安全監管工作。
6、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和各類地方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落實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負責全市交通國有資產投融資和監督管理工作。
7、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實施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有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組織實施公路水路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及重要設施管理維護工作;負責全市農村公路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維護、運營、路政、治超等監督管理工作。
8、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平共處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國防動員交通戰備工作。
9、指導全市交通信息化建設、監測、統計信息發布和公路水路行業科技開發、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等工作。
10、指導交通行業協會、學會工作。
11、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加強職責:一是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協調,交通運輸布局最佳化,各種運輸方式銜接;二是統籌發展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三是建立完善職能統一的交通運輸大部門體制和綜合運輸行政運行機制。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交通運輸局設9個內設處室和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市交通戰備辦、紀檢監察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承辦綜合性材料起草、重要會議活動組織、文秘、政務信息、督查、機要、信訪、文書檔案、保密、值班、接待、交通運輸目標責任制考核、提案辦理、機關後勤行政管理及保衛等工作。
人事處
承擔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公務員考核培訓、幹部職工教育培訓、技術職稱申報評聘、業務主管社會團體相關事務;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政策法規處
研究提出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起草全市交通運輸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承擔有關立法規劃和協調工作;承辦交通運輸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交通法制宣傳教育和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法律事務;負責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行為監督、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和資格審查、行政執法證件核發及執法文書、執法裝備監督管理工作。
綜合規劃處
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和發展戰略;組織起草公路水路行業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項規劃,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提出有關政策標準;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審核;提出全市交通運輸有關專項資金投資政策、資金安排建議和預算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交通行業統計、信息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樞紐和場站規劃,農村道路技術規劃,安全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
財務處
擬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財務會計、國有資產和專項資金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運輸發展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專項資金、決算、政府採購、信貸、外資利用、收費公路管理、交通國有資產投融資監督管理;承擔局屬企事業單位財務收支、預算內外資金、局管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使用等行業內部審計工作,協調配合外部審計工作。
建設管理處
組織擬定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維護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維護公路水路建設市場平等競爭秩序;承擔重點公路水路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審查、施工許可、工程造價、質量監督、竣工驗收;指導公路水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參與公路水路年度計畫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擬定、質量安全事故調查;指導全市農村公路建設工作。
綜合運輸管理處
參與擬定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發展戰略規劃,承擔全市綜合運輸體系建設協調、道路和水路運輸市場監管,指導監督全市道路水路運政管理;承擔交通樞紐及運輸場站初步設計審核、建設和運營管理工作;參與道路水路運輸事故調查;負責城鄉客運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承擔公共汽車、出租汽車、汽車租賃、城市捷運和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指導和本市跨縣(市、區)客運管理、港航監督、船舶技術檢驗管理工作。
安全監督和治超管理處(應急管理辦公室)
擬定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有關辦法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公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道路水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指導全市交通防汛、防疫、防震和消防安全等工作;協調全市突發公共事件交通運輸保障;負責全市公路治超監督管理工作。
科技信息處
承擔全市交通科技和交通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擬定全市交通行業科學技術、教育、信息化、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政策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維護技術規範及規程並監督實施;編制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技術改造、技術培訓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交通行業技術培訓工作;開展交通科技開發、成果推廣、對外技術合作交流工作;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標準協調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建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太原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簡稱市交通戰備辦)
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日常工作,組織、管理、指導全市交通戰備工作;掛靠市交通運輸局。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交通運輸局機關核定行政編制46名(含離退休人員工作處編制2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總會計師1名。市交通戰備辦公室主任1名(按正處級配備)、專職副主任1名(按副處級配備)。中層職數19名,其中:處長職數1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監察室主任1名、工會主席1名、離退休人員工作處處長1名)、副處長職數6名。
核定工勤人員7名,使用事業編制。
其他事項
(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涉及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有關協調工作。
(二)在城市捷運、軌道交通方面,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的運營和管理;市住建委負責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的規劃和建設。
(三)將由原市建管委管理的太原市汽車客運管理辦公室、太原公共運輸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成建制劃入市交通運輸局管理。
下屬單位
太原市汽車客運管理辦公室
太原市公路管理處
太原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局多種經營管理處
太原市交通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站
太原市地方海事局
局生活服務中心
市屬企業:太原市公共運輸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局屬企業:太原市通達運輸代理總公司
地理位置
位於太原市青年路新南六條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