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公堂村

簡介

全村有7個自然村,有10個村民小組,333戶農戶,1050人口。其中黨員64名,退伍軍人31名,低保戶5戶,困難戶5戶。區域面積達10.2平方公里,山林面積達14319畝,其中竹林面積8475畝,森林覆蓋率達92%。全村村民主要從事竹產業、竹製品加工企業、羊毛衫加工、塑膠五金製造、茶葉、農家樂等,2010年人均年收入達14632元,2011年人均年收入達16908元。

榮譽

境內山青水秀,景色宜人,社會風氣良好,榮獲浙江省特色
旅遊村、浙江省衛生村;榮獲杭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先進村、杭州市農家樂休閒旅遊特色村、杭州市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示範村、第六次人口普查杭州市先進集體;榮獲餘杭區廉政文化進農村示範村、區三星級村、文明村、信用村、民主法治村、餘杭區創建充分就業工作示範社區、“平安家庭”創建活動示範村、2010年度庭院整治示範村、餘杭區清潔餘杭示範村、餘杭區村級農業公共服務站建設提升村、餘杭區農機安全示範村等。

鄉村旅遊

太公堂凌村塢之窯頭山:沿凌村塢小溪而上是杭州餘杭最高峰-窯頭山
,山上有個高山上的村莊名叫大鹿寺,原有個古老的寺院,據說不亞於杭州的靈隱寺,在文革時被毀,有一口銅鐘和一顆頻死的古樹還在。山上有幾塊象佛教聖地普陀山的疊石,晴空萬里無雲的時候站在高石上能隱約看到杭州城。窯頭山海拔一千多米,至今除登山愛好者和少數本地山民上到過山頂外很少有人上去過。

領導班子

支部書記: 張法強
村民主任: 張一新
支部委員: 高法洪
支部委員: 朱海榮

村規民約

為了提高村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能力,保障本村的各項事業的順利進行,促進社會經濟健康發展,創建“平安太公堂”,搞好三個文明建設。經村黨總支、村委會研究決定,特制定本村《村規民約》,並由村民代表會議通過,請全體村民共同遵守。
一、要認真學習法律、法規,自覺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本村村規民約,做遵紀守法的合格村民。
二、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和社會治安,如發生打架鬥毆,致使他人受傷,憑醫院醫療證明,應負擔醫療費和誤工費,情節嚴重應追究刑事責任;嚴禁賭博,村民自覺相互監督不參與,如發現賭博應做好勸說和舉報工作,搞聚眾賭博的,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外,還應向村治保會寫出保證書。
三、禁止侵占公私財物,對偷竊公私財物、利用封建迷信活動造謠惑眾,騙取他人財物的,情節輕的退出財物,寫書面檢討,接受村治保會的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交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四、不得在村道上曬糧、挖溝開渠、堆放建築材料、設點心攤,影響交通致使他人受傷的,應承擔一定的經濟賠償責任。
五、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買賣、私藏管制刀具、火槍等器械和危險物品,任何人不得以各種藉口煽動民眾到機關、學校、企業、村委會辦公地點、他人住宅起鬨鬧事,擾亂正常的工作、生活和社會秩序;不得製作、出售、傳播淫穢物品,否則除收繳全部淫穢物品外,輕者給予批評教育,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六、嚴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準誹謗他人和侮辱婦女、兒童,不得採取威脅、要挾、強賣物品和強借錢,一經發現當面制止,退回款物,賠禮道歉,向村治保會作出書面檢討,承認錯誤。
七、不準損壞機耕路、排灌渠道、移動各種指示標誌、公家財物及拉斷郵電、有線電視線路,誰損壞由誰承擔修複線路的全部費用,並向村治保會寫出檢討,視情節輕重由相關機構教育和處罰。
八、按時上交水費、電費,對逾期不繳或拖欠的,由相關單位按規定處置。安裝電錶,臨時用電需先申請後使用,不得私自安裝,嚴禁亂拉亂接,嚴禁偷電。一經發現,交水電部門查實處理。
九、保護耕地,嚴禁耕地拋荒,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尚未成交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報上級土管部門依法處理。如有項目引進需徵用土地或承包土地,所涉村民應全力支持,不得無理取鬧。
十、服從村鎮建房規劃,按規定程式申報,領取“建房許可證”後按批准的地點和面積建造,杜絕違章建房。
十一、提倡婚事新辦,反對鋪張浪費,實行遺體火化,骨灰盒統一埋葬到公墓,凡發現弄虛作假,存放空骨灰盒或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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