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有發熱、頭痛、關節痛、皮疹等,少數人有血管神經性水腫、肝脾腫大、胸悶氣急及過敏性休克等。劑量過大對心、肝、腎有損害。心、肝、腎疾病、嚴重貧血、出血性疾病及精神病患者忌用。
【用法與用量】: 用前先以0.1μg/0.05ml濃度做過敏試驗,陰性者於20分鐘後深部肌注0.2mg,2小時內無特殊反應,再深部肌注5mg(均用等滲鹽水溶解),然後靜滴。靜滴:10mg溶於500ml等滲鹽水中,開始4滴/分。如無反應可加快滴速,但不得超過40滴/分。
【包裝】: 粉針劑:5mg、1mg(皮試用);針劑。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