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航道

天然航道

天然航道(natural waterway)是指河流、湖泊等天然水域中的航道。根據航道流經的地區不同,天然航道分為平原航道、山區航道和湖區航道等。各類航道所處的自然地理、地貌、地質和水文條件等均不同,其一般特性及相應所採取的工程措施也各有特點。

簡介

天然航道(naturalwaterway)是指河流、湖泊等天然水域中的航道   。

航道的定義

關於航道的定義,不同的國家、地區和技術檔案的解釋不完全相同。

1、航道是一個在一定範圍內變化的水域。由於“可以通航的水域”是隨水位變化而變化的,高水位時可以通航的水域在低水位時則可能不能通航,而低水位時不可通航的地方右高水位時則可能可以通航。因此,就這個角度而言,應對航道作廣義的理解。

2、航道是經有權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的可通航水域。所謂“可以通航”,是指經有權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的可以通航,換言之,不是所有已具備通航技術條件或已有船射正常通行的水域都是“航道”。從這個角度,應對航道定義作狹義的理解。

3、分清“航道”與“河道”實質意義上的區別。一般而言,河道是航道的基礎,沒有河道則沒有航道。但是,“河道”是指兩側河岸之間可供水流通行的通道,其空間範圍通常被局限於兩側堤岸之間、堤頂以下;而“航道”的空間範圍則不僅包括兩側河岸之間水下一定深度的空間,還包括水上一定高度的空間。水上空間範圍的管理也因此成為航道行政管理極為重要的管理內容   。

航道的分類

我國海岸線漫長,內陸江河、湖泊、運河眾多,航道所流經地域的地質、水量補給素差異很大,航道分類方法眾多,根據航道管理屬性,可以把航道分為國家航道、地方航道和專用航道。國家航道包下5類航道:

1、構成國家航道網,可通航500噸級以上船舶的內河幹線航道;

2、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常年通航300噸級以上(含300噸級)船舶的內河幹道;

3、可通航3000噸級以上(含3000噸級)海船的沿海乾線航道;

4、對外開放的海港航道;

5、國家指定的重要航道。

天然航道的分類

根據航道流經的地區不同,天然航道分為平原航道、山區航道和湖區航道等。各類航道所處的自然地理、地貌、地質和水文條件等均不同,其一般特性及相應所採取的工程措施也各有特點。

在河流或湖泊中,有些地方或水深不夠,或寬度不足,或彎曲半徑過小;有些地方流速太大,流態險惡。此時需採用航道整治工程或疏浚工程等工程措施加以治理,但河流的水文特性基本沒有改變,這樣所形成的航道仍屬天然航道,如葛洲壩以下的長江河段,珠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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