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本市公安法規、規章,組織實施全市公安工作。
(二) 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預測形勢,制定對策並組織實施。
(三) 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四) 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特種行業、出入境、外國人在津居留等工作。
(五) 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負責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工作。
(六) 組織全市的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七) 組織實施對來我市的重要內外賓及其他警衛目標的安全警衛工作。
(八) 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推動全市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開展,指導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工作。(九) 負責全市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 管理全市的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戒毒所。
(十一) 對全市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二) 依法負責收容教養和勞動教養的有關工作。
(十三) 組織實施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負責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組織實施全市公安後勤保障工作。
(十四) 制定並實施全市公安隊伍管理的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對全局民警教育、培訓及公安宣傳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
(十五) 組織實施本市公安機關督察、監察和審計工作,查處公安隊伍的違法違紀案件。
(十六) 領導本市公安消防、警衛、邊防部隊建設,對武警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七) 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武長順市政協副主席、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李新建市公安局黨委常委、副局長
張亮市公安局黨委常委、副局長
滕義蘭市公安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督察長
張健市公安局黨委常委、副局長
苗宏偉市公安局黨委常委、副局長
賈慶市公安局黨委常委、副局長
董平市公安局黨委常委、副局長
高家明市公安局黨委常委、指揮部主任
下屬單位
(一)天津市公安警官職業學院
(二)公安醫院
(三)安康醫院
內設機構
(一)指揮中心
(二)政治部
(三)督察部
(四)刑事偵查局
(五)交通管理局
(六)特警(巡警)總隊
(七)消防局
(八)公安邊防總隊
(九)後勤保障部
(十)法制辦公室
(十一)信訪處
(十二)經濟保衛處
(十三)出入境管理局
(十四)經濟犯罪偵查總隊
(十五)戶政管理處
(十六)預審監管總隊
(十七)治安管理總隊
(十八)信息通信處
(十九)科技管理處
(二十)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總隊
(二十一)公共運輸治安分局
重要訊息
【天津市公安局局長武長順被調查】記者從中央紀委獲悉,天津市政協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長武長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央視記者宋璡)
簡歷
武長順,男,漢族,1954年1月出生,天津市人,一級警監警銜,工商管理碩士、工學博士、高級工程師。
1970年5月參加工作,1973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0年5月—1992年6月,歷任天津市公安局交通民警大隊(交通處)直屬隊民警、團支部副書記,團委副書記、政治處副主任、中隊副隊長、科長、副處長;
1992年6月—1998年9月,歷任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長,市公安局黨委常委、副局長兼交通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1998年9月—2003年2月,任天津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兼交通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3年2月—2003年6月,任天津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03年6月—2005年11月,任天津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局長、武警天津市總隊第一政治委員、黨委第一書記;
2005年11月—2007年6月,任天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武警天津市總隊第一政治委員、黨委第一書記;
2007年6月,任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武警天津市總隊第一政治委員、黨委第一書記;
2011年10月,當選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天津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