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設欄目
《天津工業大學學報》以紡織相關學科為特色,所設欄目主要有:纖維新材料、紡織與服裝、染整與化工、紡織經濟與管理。
徵稿啟事
徵稿方向
(1) 本刊以“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技創新,堅持紡織特色。徵收論文強調創新性,徵收記錄創新內容的研究論文和最新內容的綜合評述。
(2) 徵稿專業範疇以纖維新材料、紡織工程、服裝工程、染整工程、紡織工業發展、服裝文化與藝術等學科為主體,也徵收機械設計與製造、經濟與管理、信息與通信工程、計算機技術與自動化以及基礎科學等領域的基金文和優質論文。
(3) 本刊以反映天津工業大學學術研究成果為主體,也向全國各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和企事業科技人員徵稿。為突出學報紡織特色,熱忱歡迎相關的優秀稿件。
徵稿要求
1、本刊弘揚創新精神,徵稿強調創新性。要求稿件為具有一定學術見解的理論論述、具有科學依據的實驗研究或具有可靠數據的技術套用。也徵收具有最新內容的紡織相關學科的綜合評述.
2、來稿要求論點明確,論據可靠,層次清楚,文字通順,圖表簡明。文中引用參考文獻處應按順序標註上角標,並按規範列於文後;量和單位應符合國家標準;圖表要標出圖名和表名。研究論文一般不超過6 000字;綜述文章不超過8 000字。
3、來稿應提供全部信息點,包括篇名、作者、作者單位、地區、郵編以及摘要(150字左右)和關鍵字(3~8個),以上各項要同時提供英文內容;希望提供論文的中圖分類號;說明是否基金項目,基金項目論文要提供項目名和編號;同時提供第一作者的出生年、性別、職稱、學位以及聯繫方式。
注意事項
(1)來稿應注意保守國家機密,文責自負。本刊充分尊重作者的觀點,但有權對稿件進行文字修改、刪節,修改過的稿件請作者校對時認定。
(2 )對確定刊用的稿件,酌收版面費,並付稿酬,贈送當期學報兩冊。對基金資助項目的稿件及時給予發表,稿酬從優。
(3 )凡在2個月內未收到錄用通知者,請作者自行處理,本刊一般不辦理退稿事宜。
(4 )作者如不同意稿件被收錄於《中國學術期刊(光碟版)》等電子出版物和網路出版物中,請勿投本刊。
投稿指南
總體結構
社會憑科技而發展,科技賴文字以弘揚。科技論文起著傳播科技成果、促進學術交流的重要作用。為了規範科技論文的寫作,以提高科技信息的傳播效率,國家制定了多項標準、規則,本報刊投稿變準規則如下:
(一)前置部分:題目、作者、作者單位、摘要、關鍵字、中圖分類號。科技期刊一般要求本部分用中、英文兩種語言編寫。
(二)正文部分:引言、論證過程或研究過程、結論或結束語。
(三)後置部分:參考文獻,也可包含致謝語和附錄。
(四)首頁地腳:收稿日期、基金項目、作者簡介。
基本屬性
1、 題名: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字。
2、 作者姓名:按署名順序排列,作者之間以“,”分隔。
3、 作者單位:作者機構應寫正式全稱,不用簡稱,後加城市名、郵政編碼及國 名。 在作者隸屬多個機構的情況下,機構名稱之前加編號,同時作者姓名右上角加相應編號。
4、 摘要:中文摘要的篇幅一般在200字左右,信息具體。摘要應包括4個要素: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結果和研究結論。摘要不分段,獨立成篇,意義完整;摘要中一般不出現圖、表、公式、參考文獻。
5、 關鍵字:每篇論文一般應有3~8個關鍵字來反映論文的主題。關鍵字之間用“;”分隔。
6、 中圖分類號:應按《中國圖書館分類法》查找。
7、 首頁地腳:收稿日期:yyyy-mm-dd;基金項目:基金項目類別及項目編號;作者簡介:第一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別、學位、職稱;第一作者為研究生時,應當以作者中的導師為通訊聯繫人(附E-Mail),其他情況時,在作者簡介後直接加E-mail。
英文撰寫
英文文題內容與中文標題相應。除第一字母及專有名詞應大寫以外,一律小寫。儘量不用冠詞。中國作者姓名應按漢語拼音寫法:例如:WANG Da-zhong。國外作者姓名也採用姓前名後的拼寫方式,姓全大寫,名可縮寫,不加縮寫點。
作者機構的英文應寫正式全稱,一般不用縮寫。城市名和郵政編碼後,要加國名。
摘要內容應與中文摘要的內容相對應。英文摘要應儘量使用簡單句; 儘量使動詞靠近主語;不用第一人稱作主語;以重要的事實開頭,而不以輔助從句開頭。
關鍵字的內容、數量和順序,均與中文關鍵字相應;除專有名詞應大寫以外,一律小寫;關鍵字之間用“;”分隔;縮略語應先寫全稱再寫簡稱。
論文主題
前言是論文整體的有機組成部分,前言的內容主要回答“為什麼研究”這一問題。它簡明介紹論文的背景、相關領域裡前人的研究情況以及作者的意圖與分析依據,包括論文的追求目標、研究範圍和理論、技術方案的選取等。
正文是科技論文的核心組成部分,主要回答“怎樣研究”這個問題。正文應充分闡明論文的觀點、原理、方法及具體達到預期目標的整個過程。根據需要,正文可以分層深入,逐層剖析,並設分層標題。正文的寫作方式往往因不同學科、不同文章類型而有很大差別,不可作統一規定。
結束語是正文的最後總結部分,主要回答“研究出什麼”這個問題。它以文中的試驗或考察中得到的現象、數據和闡述分析作為依據,由此完整、準確、簡潔地指出:
(1)由對研究對象進行考察或實驗得到的結果所揭示的原理及其普遍性;
(2)研究中有無發現例外或本文尚難以解釋和解決的問題;
(3)與先前已經發表過的(包括他人或著者自己)研究中工作的異同;
(4)本論文在理論上或實用上的意義與價值;
(5)對進一步研究本課題的建議。
量與符號
嚴格執行國家標準,正確使用量的名稱、量的符號與量單位的符號。文中所用量符號,應在首次出現時加以定義。同一個量的符號,應全文統一。
1、量符號、一般函式及其變數等,一般用單個斜體拉丁字母或希臘字母表示,可帶有角標或帶有括弧中的說明。量的數值與量的單位之間留半字格。如“10毫米”應為“10 mm”。
2、字元的正體和斜體
量的符號、從量的符號轉化的角標、 一般函式符號、變數符號應為斜體。矢量(向量) 的符號、矩陣的符號、張量的符號應為黑斜體。SI詞頭和量單位、從文字轉化的角標、阿拉伯數字、敘述性文字、化學元素符號、縮略語儀器的規格型號、某些常數的符號(僅限於自然對數的底 e、圓周率 π、複數的虛部 i 或 j )、數學運算符(如: 矩陣轉置號T、微分號d、偏微分號 、連加號∑、對數號(lg、ln、lb)、及sin、tan、lim、min、max等)應為正體。
3、數值的表示和有效位數
數值用阿拉伯數字表示,數值中從小數點算起,向左和向右,每3位空一格。如 “π = 3.141 592 6”。
4、插圖
插圖要求精選,圖示簡明清晰。圖線要求主、輔線分明:輪廓線、框線、曲線用粗線(0.8 p,或0.3 mm);尺寸線、指引線、坐標軸用細線(0.4 p,或0.15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