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區科技局

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實施《科學技術進步法》、《科學技術普及法》、《專利法》,組織、協調、指導全區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二、組織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按照年度《烏魯木齊市區縣、防震減災工作目標及考核標準》的要求做好全區地震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
三、負責全區拔尖人才,跨世紀人才的推薦崗位培訓及對全區有突出貢獻科技人員進行獎勵的審核、申報工作。
四、指導本區民營科技企業科技工作,負責民營科技科技企業專業人員職稱資格評審、申報工作。
五、負責承辦區委、區政府、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關於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負責組織實施科教興市、科教興區戰略,制定全區科技發展中長期和科教興區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對全區的科技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協調、提供服務,並根據不同時期擬定科技體制改革方案和相應的管理措施。
三、負責制定科技管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科技經費、科普經費及科技行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擬訂科技資金使用計畫,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組織全區開展科普宣傳教育工作,做好信息報導工作。
六、履行科教興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各項工作職能;制定科教興區工作目標,並組織考核評比工作;負責本區創建科教興區示範單位的申報、審核及全國科技工作考核工作。
七、負責組織協調有利於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信息網路工程項目建設。
八、負責全區科技項目立項,科技成果鑑定,科技攻關,新技術推廣及重點科研計畫的審核、申報、管理全區科技信息、科技諮詢、新技術服務工作。
九、組織貫徹實施《科學技術進步法》、《科學技術普及法》、《專利法》,組織、協調、指導全區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十、組織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按照年度《烏魯木齊市區縣、防震減災工作目標及考核標準》的要求做好全區地震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拔尖人才,跨世紀人才的推薦崗位培訓及對全區有突出貢獻科技人員進行獎勵的審核、申報工作。
十二、指導本區民營科技企業科技工作,負責民營科技科技企業專業人員職稱資格評審、申報工作。
十三、負責承辦區委、區政府、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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