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支隊

(一)負責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八)接受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的業務指導和督查; (九)負責對全區文化市場管理隊伍的培訓和督查;

根據《中共重慶市大足區委關於印發大足區黨政機構設定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大足委發〔2011〕3號),設立重慶市大足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支隊,規格為副處級。根據《中共重慶市大足區委辦公室 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重慶市大足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支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大足委辦發〔2012〕85號)和《重慶市大足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核定重慶市大足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支隊機構規格、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的通知》(大足編委〔2012〕88號),核定重慶市大足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支隊編制14名,領導職務3名,內設綜合科、執法一科、執法二科(文物執法科)、法規科。
職能職責
(一)負責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二)負責依法查處演出、娛樂、網咖、文物、動漫、網路遊戲、電子遊戲、文化藝術品銷售等文化市場違法行為;
(三)負責依法查處違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以及走私盜版影片放映等廣電影視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負責依法查處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網路出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活動,負責查處盜版侵權行為;
(五)配合其他部門參與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六)承辦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指定管轄的跨區縣(自治縣)案件和參與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組織的聯合執法活動;
(七)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
(八)接受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的業務指導和督查;
(九)負責對全區文化市場管理隊伍的培訓和督查;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支隊辦公地址:重慶市大足區北環二路東段1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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