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骨科/其它骨與關節疾患手術/骨的缺血性壞死的手術治療/Legg-Calve-Perthes病的手術治療
ICD編碼
77.3504
概述
大粗隆推移術用於Legg-Calve-Perthes病的手術治療。在Legg-Calve-Pethes病的晚期,由於股骨骨骺的過早閉合,使股骨頸的縱向生長發育提早停止,而大粗隆則正常發育。相對過度發育的大粗隆使骨盆及粗隆部位的肌肉張力減低,機能不全,股骨頸的短縮則使大粗隆更靠近髖關節的旋轉中心,從而使肌肉的作用力臂減小,破壞了髖關節的肌性穩定。肌肉的作用力線更接近垂直,使髖關節的局部壓力增高。髖關節活動時,大粗隆被髖臼緣所阻礙,使外展受限。為此人們提出了大粗隆推移術,以改善上述的力學改變。手術相關解剖。
麻醉和體位
1.全麻或連續硬膜外麻醉。
2.仰臥位,患髖用薄沙袋墊高。
手術步驟
股骨大粗隆部外側縱行做一長切口,顯露股骨大粗隆。於臀中、小肌深部插入一線鋸,將大粗隆自其基部鋸斷。然後向前向後游離臀肌,分離該肌與關節囊的間隙。斜切股骨上端外側皮質。將已游離的大粗隆連同其附著的肌肉,向遠側移位至股骨上部外側皮質。使大粗隆的尖端位於股骨頭中心平面,而兩者間距離應為股骨頭半徑的2~2.5倍。此時應使髖關節外展,以減少張力並有助於大粗隆的重新定位。用1枚螺釘套入墊片後將大粗隆與股骨牢固固定。逐層縫合傷口。
術後處理
如病人配合,則不需石膏外固定。術後7d即可扶拐行走。應避免直坐及髖關節的屈曲活動,防止因臀肌的過度牽拉,而使內固定鬆弛。3周后方可開始主動的髖關節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