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體育局

(三)加強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的職責。 (二)民眾體育科(負責人:蔡艷蓉 (一)大理州體育局承擔大理州體育總會的日常工作。

根據中共大理州委辦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大理州州級政府機構設定方案》,設立大理州體育局,為大理州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正處級,下設大理白族自治州體育館、大理白族自治州體育中學兩個直屬單位。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大理州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的職責。
(三)加強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擬定體育發展戰略,協調區域性體育發展,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二)擬訂體育發展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體育規範性檔案並督促實施。
(三)統籌規劃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四)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管理體育競賽和業餘訓練工作,設定競技運動項目,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組織參加和舉辦重大國際體育競賽;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五)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六)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大理州內體育彩票發行管理。
(七)組織開展體育領域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八)承辦大理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大理州體育局設四個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負責人:張俊 聯繫電話:2123622)
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保密、檔案、督辦、信息、綜合協調等工作;負責人事調配、勞動工資、職稱改革、離退休人員管理;負責本級財務管理和提出資金分配、使用計畫,綜合平衡財務預算和統計報表;負責國有資產和固定資產的管理;提出體育發展政策建議或方案;指導、組織體育宣傳教育和行政執法工作;牽頭負責行政複議;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體育外事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的事項。
(二)民眾體育科(負責人:蔡艷蓉 聯繫電話:2130294)
制定全州社會及民眾體育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督促、檢查、貫徹、落實《全民健身條例》;指導和推動全州職工體育、農村體育、民族體育、傷殘人體育、社會體育的發展;指導體育協會開展活動,做好行業體協、單項體協及民眾體育項目的管理工作;協助、指導有關部門及行業,開展體育活動和組隊參加各類民眾性體育比賽;培訓社會體育指導員並審核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資格;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測定工作;負責全民健身基礎設施工程的實施;指導縣市開展爭創體育先進工作。
(三)競賽訓練科(負責人:郭其雲 聯繫電話:2130284)
負責規劃全州運動項目的布局,抓好體育中學及各縣、市少體校、傳統校的業餘訓練;組織青少年運動會和全州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審批經營性質的體育競賽活動;指導和管理各縣市體育比賽和行業運動會;負責青少年體育工作;審定公布各體育項目州紀錄和申報省以上紀錄;組織實施全州運動員、裁判員技術等級制度,負責培訓、考核、審批二級運動員和裁判員;指導、檢查、驗收業餘體校的達標工作,組織全州合格體校的評選;負責教練員、裁判員的業餘學習和培訓,向上級體育訓練單位推薦、輸送體育後備人才;承辦上級下達的或委託的各類體育運動會和單項比賽,組織參加省級運動會。
(四)老年人體育科(負責人:李樹賢 聯繫電話:2127441)
負責和指導全州老年人體育工作,組織全州老年人體育活動,組隊參加上級老年人體育比賽,完成州老年體協日常事務工作。
四、其他事項
(一)大理州體育局承擔大理州體育總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州級各體育單項協會工作。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能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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