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東亞共同宣言

大東亞共同宣言,1943年11月6日,由日本政府召集中國漢奸汪精衛、泰國傀儡政府代表,偽“滿洲國”總理大臣張景惠、菲律賓傀儡總統何塞·勞雷爾,緬甸傀儡政府總理巴莫及“自由印度臨時政府”主席錢德拉·鮑斯等人所召開的“大東亞會議”所發表的宣言。該會議是根據1943年5月31日日本御前會議的決定,針對歐洲戰場德軍連吃敗仗,義大利退出戰爭,日軍在太平洋戰場處處失利的形勢下召開的,為的是將其扶植的各國傀儡召到東京,召開兩天的“大東亞會議”,以表明“完成大東亞戰爭的堅強決心和大東亞共榮圈的確立”。在會議發表的所謂《大東亞共同宣言》中,繼續鼓吹“共存共榮”的陳詞濫調。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