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

大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大慶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慶政辦發〔2009〕58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單位,市政府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將《大慶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大慶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辦發〔2009〕38號)精神,全面改善我市中國小校舍安全狀況,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有效推進全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的順利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和任務

 
(一)工作目標。通過實施校舍安全工程,對全市中國小校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進行抗震加固改造、重建新建,使學校校舍達到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並符合防禦其他地質災害和防洪、防火、防雷擊等安全要求。
(二)主要任務。從2009年開始,用3年時間,按照抗震加固、綜合防災的要求,集中重建整體出現險情的D級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現險情的C級校舍和達不到抗震設防要求的校舍,徹底消除安全隱患。2009年以後建設的中國小校舍,要嚴格執行國家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和中國小校建設標準,確保校舍安全。

二、基本原則

(一)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全面摸清全市中國小校舍現狀,依據中國小標準化建設要求,制定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總體規劃、年度實施計畫和具體實施方案,分年度、分步驟維修改造。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建設要立足當前,考慮長遠,做到與鞏固提高“普九”成果、中國小布局結構調整、中國小標準化建設、農村國中校舍改造等教育發展規劃緊密結合,促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不斷提高基礎教育質量。
(二)分級負責,以縣為主。按照“分級辦學,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精神,各縣(區)政府負責所屬中國小校舍排查鑑定、制定規劃、籌措資金和維修改造等具體工作,市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和石化教育中心負責所屬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工作。各單位要加強領導,明確任務,確保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的順利實施。
(三)堅持標準,確保質量。工程建設要科學規劃,精心設計。要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落實抗震設防要求,堅持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基本建設程式,做到安全、科學、實用、經濟、美觀,確保工程既符合標準又保證質量,使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成為“精品工程”。

三、實施範圍和工作步驟

(一)實施範圍。校舍安全工程包括全市城市和農村、公立和民辦所有中國小校。
(二)工作步驟。
1.全面普查中國小校舍情況。各縣(區)政府、市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石化教育中心要組織力量對所屬中國小校舍進行普查,摸清底數,掌握情況,按照統一要求,及時上報工作情況。
(1)開展校舍排查工作。2009年7月31日前,各單位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對所屬中國小校舍進行逐棟排查。排查內容包括校舍選址安全排查、校舍建築安全排查兩部分。根據排查結果,提出是否需要遷移避險、是否需要鑑定和專門的處置意見。
(2)開展校舍鑑定工作。2009年8月31日前,市、縣(區)政府委託有相應資質或資格的單位,對需要鑑定的校舍逐棟進行鑑定,確定校舍是否需要加固或拆除重建。
(3)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統。2009年9月30日前,各單位要建立所屬中國小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統,並將有關信息錄入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統後,上報大慶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
2.制定中國小校舍改造規劃。2009年9月30日前,各單位制定所屬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總體規劃及年度實施計畫。在此基礎上,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制全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總體規劃,報省政府批准後實施。市、縣(區)要組織專家對項目建設場址周邊地質、交通、環境、消防等主要條件進行科學測評。建設項目應選在交通方便、環境適宜、地勢較高、場地乾燥、地質條件較好的平坦地段,必須避開地質災害易發區,不宜與集貿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等不利於學生身心健康和危及學生安全的場所毗鄰。
3.推進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各級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實施方案和分年度維修加固規劃,有計畫、分年度組織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實施。2009年完成3年規劃工程總量的30%,2010年完成60%,2011年完成10%。工程項目實行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契約管理制,並在設計、施工、監理、管理等各個環節建立質量終身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每項工程完工後,各級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工程項目進行檢查驗收,對未通過驗收的項目提出處理意見。

四、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對中國小校舍安全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成立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付淑蘭副市長
副組長:季學文市長助理
單海峰市教育局局長
成員:(以下按姓氏筆畫排列)
王福油田教育中心副主任
付貴成市監察局副局長
石興才市地震局副局長
劉勇市公安局副局長
孫旭柱石化教育中心副主任
宋欽湘市安監局副局長
李廣旭市教育系統紀委書記
邵志榮市水務局副局長
鄒曉霞市發改委副主任
逄樹生市國土局調研員
徐麗艷市審計局副局長
徐國有市建設局副局長
彭連懷市財政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辦公室工作人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同志組成。各成員單位要明確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積極推進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順利實施。
市發改委負責配合教育部門制定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實施規劃,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負責工程項目的立項、可研等基礎設施建設前期審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工程全過程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市財政局負責根據工程進度及時足額撥付資金,定期對項目工程進度、資金管理及撥付、財務核算及固定資產登記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市教育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校舍排查與鑑定工作;負責項目的前期規劃編制、申報工作,制定工程實施規劃;結合項目學校的實際,確定建築面積、結構、標準、用途,組織工程項目的實施,收集整理項目學校的各類檔案資料。
市建設局負責組織校舍排查鑑定工作,對已批准立項的項目進行報建登記,對施工圖設計、施工企業資質及工程項目監理資質等進行審核把關;出具施工圖抗震設防審核意見書,落實監理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監理;指導項目實施主體做好招投標工作;對工程質量全程監督,辦理項目的開工及驗收工作。
市國土局負責學校項目用地的審批工作。
市公安消防機構負責依法履行項目的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及備案抽查等監督管理職責。
市監察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中國小校舍項目建設、項目工程招投標、建設用地、消防安全和資金管理使用、審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嚴格執行;認真查處校舍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紀行為,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市審計局負責對工程建設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市水務局負責協助建設部門完成排查鑑定、指導學校選址等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依法對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嚴肅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市地震局協助建設部門完成排查鑑定工作,指導學校選址、確定新建和加固改造校舍等工作。

五、資金安排和管理

校舍排查鑑定資金由市、縣(區)政府承擔。校舍加固改造資金以市、縣(區)籌集為主,上級政府給予適當補助。各級政府要切實擔負起校舍安全工程投入的責任,安排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確保資金及時到位。要加強工程資金管理,設立資金專戶,實行封閉運行,專款專用。嚴格履行招投標、政府採購、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工程預決算審批制度,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民辦中國小(含中職學校)校舍的改造資金由產權所有人負責,當地政府給予指導、監管。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所有項目學校都要將項目負責人、施工隊伍名稱、設計單位名稱、監理監督人員等公示在項目標誌牌上,便於民眾監督。所有項目要公開招投標,招投標、施工監理、資金管理、竣工驗收、預決算審計等要列入政務公開範圍,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
(二)加大督查力度,推進工程進度。市、縣(區)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校舍安全工程進展情況進行監督,定期上報工程進展情況,及時反映工程建設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並定期組織專家進行專項督查。對進度緩慢沒有完成改造任務的,責令整改,全市進行通報批評。
(三)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所有工程項目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國小建築設計規範》、《城市普通中國小校建設標準》、《農村普通中國小校建設標準》等建設標準進行設計和建設。在工程立項、抗震設防要求確定、勘察設計、招投標、施工監理、資金管理、竣工驗收等方面,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標準,依法運作,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式,確保工程質量。
(四)實行工程責任追究制度。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所屬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的第一責任人,要全面負起責任。改造後的校舍如因選址不當、達不到抗震設防要求或建築設計和施工質量問題,遇災垮塌致人傷亡,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間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建設、評估鑑定、勘察、設計、施工與工程監理單位及相關負責人員對項目依法承擔責任。對因工作不力、管理不嚴或違規操作等造成工程安全隱患或事故的,人為因素影響項目進度或延誤工期的,擠占、挪用、截留、滯留工程資金的,疏於管理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以及出現其他重大責任事故的行為,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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