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行政級別

大學行政級別

大學對應的行政級別高校行政級別是指在中國大陸根據各高等學校的不同而有相應的行政級別。 中國大陸大學行政級別的劃分:副部級:985高校中的三十一所,加上副大軍區級的國防科技大學。 廳局級:除去32所副部級的所有一本院校和二本院校,包括211高校; 副廳局級:高職高專院校;獨立學院有公辦民助的性質,級別一般應該是副廳級;民辦高校一般不看行政級別。

劃分名單

副部級高校名單

北京區(7所):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國農業大學

天津區(2所):南開大學、天津大學

東北區(3所):哈爾濱工業大學、吉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

陝西區(3所):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上海區(3所):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

江蘇區(2所):南京大學、東南大學

湖北區(2所):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

湖南區(3所):中南大學、國防科技大學(副大軍區級)

安徽區(1所):中國科技大學

福建區(1所):廈門大學

廣東區(1所):中山大學

浙江區(1所):浙江大學

四川區(1所):四川大學

重慶區(1所):重慶大學

山東區(1所):山東大學

甘肅區(1所):蘭州大學

不屬於副部級的985大學

東北大學

湖南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華東師範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中央民族大學

其中6所為教育部直屬高校,中央民族大學為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直屬。

211大學名單

北京: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林業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央音樂學院、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中國政法大學、中央財經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北京體育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北京)、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上海:上海交通大學、復旦大學、華東師範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東華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同濟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大學

天津: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醫科大學

重慶:重慶大學、西南大學

河北:河北工業大學

山西:太原理工大學

內蒙古:內蒙古大學

遼寧: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遼寧大學、大連海事大學

吉林:吉林大學、東北師範大學、延邊大學

黑龍江: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東北農業大學、東北林業大學

江蘇: 南京大學、東南大學、蘇州大學、南京師範大學、中國礦業大學、中國藥科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江南大學、南京農業大學、南京理工大學

浙江:浙江大學

安徽: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安徽大學、合肥工業大學

福建:廈門大學、福州大學

江西:南昌大學

山東: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海南:海南大學

河南:鄭州大學

湖北: 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武漢理工大學、華中師範大學、華中農業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師範大學

廣東: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範大學

廣西:廣西大學

四川:四川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四川農業大學、西南財經大學

雲南:雲南大學

貴州:貴州大學

陝西: 西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陝西師範大學

甘肅:蘭州大學

新疆:新疆大學、石河子大學

青海:青海大學

寧夏:寧夏大學

西藏:西藏大學

軍事系統:第二軍醫大學(上海)、第四軍醫大學(西安)、國防科技大學(長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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