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英語考級考試

大學英語考級考試

全國大學英語等級考試是教育部主管的一項全國性的教學考試,其目的是對大學生的實際英語能力進行客觀、準確的測量,為大學英語教學提供服務。 大學英語考試也是一項大規模標準化考試,在設計上必須滿足教育測量理論對大規模標準化考試的質量要求,是一個“標準關聯的常模參照測驗”。

組織實施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作為一項全國性的教學考試由“國家教育部高教司”主辦,分為四級考試(CET-4)和六級考試(CET-6),每年各舉行兩次。由國家教育部任命成立"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考試委員會由全國若干重點大學的有關教授和專家組成,設顧問二人,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專業委員會委員和諮詢委員會委員各若干人。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在學術上、組織上對大學英語考試負責。部分考務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

作用影響

1.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已引起全國各高等院校及有關教育領導部門對大學英語教學的重視,調動了師生的積極性。大量統計數據和實驗材料證明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不但信度高,而且效度高,符合大規模標準化考試的質量要求,能夠按教學大綱的要求反映我國大學生的英語水平,因此有力地推動了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貫徹實施,促進了我國大學英語教學水平的提高。
2.大學英語考試每年為我國大學生的英語水平提供客觀的描述。由於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廣泛採用現代教育統計方法,分數經過等值處理,因此保持歷年考試的分數意義不變。
3.由於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採用正態分制,使每次考試後所公布的成績含有大量信息,成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決策的動態依據,也為各校根據本校實際情況採取措施提高教學質量提供了反饋信息。
4.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從命題、審題、考務組織、統計分析到成績發布已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是一項組織得較好的、嚴格按照標準化考試質量要求進行的大規模考試。
5.大學英語考試已經得到社會認可,已經成為各級人事部門錄用大學畢業生的標準之一,產生了一定的社會效益。

改革措施

完善過程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經歷了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為提高考試的效度和信度,採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例如:
1)採用新題型,增加主觀題的比例;
2)設作文最低分,使師生更加重視寫作能力的培養;
3)報導平均級點分,以準確反映學校的總體教學水平。經教育部主管部門的批准,將於1999年5月起在部分院校逐步實施大學英語口語考試。可以預見,大學英語口語考試的實施將極大地推動我國大學英語的教學。此外,全國大學英語考試委員會已開始開展CET計算機化考試的研究,使CET考試更具科學化和現代化。
4)不過,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科學化和現代化需要更多人付出努力。
5)採用“多卷多題”的模式。從2012年12月起,多省份開始啟用同一考場內的“多卷多題”模式,即在同一考場內使用多套試卷,這不同於以往採用同一套試題,僅通過變化題目順序實現多卷的方式。
自2005年6月考試起,四、六級考試成績將採用滿分為710分的計分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題型結構組成體制,不設及格線;成績報導方式由考試合格證書改為成績報告單,即考後向每位考生髮放成績報告單,報導內容包括:總分、單項分等。為使學校理解考試分數的含義並根據各校的實際情況合理使用考試測量的結果,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將向學校提供四、六級考試分數的解釋。
在考試內容和形式上,四、六級考試將加大聽力理解部分的題量和比例,增加快速閱讀理解測試,增加非選擇性試題的比例。試點階段的四、六級考試由四部分構成:聽力理解、閱讀理解、綜合測試和寫作測試。聽力理解部分的比例提高到35%,其中聽力對話占15%,聽力短文占20%。聽力對話部分包括短對話和長對話的聽力理解;聽力短文部分包括短文聽寫和選擇題型的短文理解;聽力題材選用對話、講座、廣播電視節目等更具真實性的材料。閱讀理解部分比例調整為35%,其中仔細閱讀部分(carefulreading)占25%,快速閱讀部分(fastreading)占10%。仔細閱讀部分除測試篇章閱讀理解外,還包括對篇章語境中的辭彙理解的測試;快速閱讀部分測試各種快速閱讀技能。綜合測試比例為15%,由兩部分構成。第一部分為完型填空或改錯,占10%;第二部分為短句問答或翻譯,占5%。寫作能力測試部分比例為15%,體裁包括議論文、說明文、套用文等。
根據改革進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口語考試仍將與筆試分開實施,繼續採用已經實施了五年的面試型四、六級口語考試(CET-SET)。同時,考委會將積極研究開發計算機化口語測試,以進一步擴大口語考試規模,推動大學英語口語教學。
在考務管理方面,2005年6月起教育部考試中心將啟用新的四、六級考試(試點)報名和考務管理系統,嚴格認定考生報名資格,加強對考場組織和考風考紀的管理,切實做好考試保密工作。
由於四、六級考試是一個每年涉及上千萬考生的超大規模標準化考試,因此考試內容和形式的改革須經過一定規模的試點,對新試卷的有效性和可行性作出科學的論證,並了解師生的反饋。為此,自2006年1月開始,從參加大學英語教學改革試點學生中試行改革後的四級考試,自2006年6月開始,以同等方式試行新的六級考試。初步定於2007年1月全面實施改革後的四級考試,2007年6月全面實施改革後的六級考試。考委會將按照《教學要求》制定新的四、六級考試大綱和樣題,並及時向教師和學生公布。
自2013年12月考次起,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將對四、六級考試的試卷結構和測試題型作局部調整。調整後,四級和六級的試卷結構和測試題型相同。

一.試卷描述
四級和六級的試卷結構、測試內容、測試題型、分值比例和考試時間如下表所示:

四六級結構四六級結構

二、新題型說明
1.單詞及詞組聽寫
原複合式聽寫調整為單詞及詞組聽寫,短文長度及難度不變。要求考生在聽懂短文的基礎上,用所聽到的原文填寫空缺的單詞或詞組,共10題。短文播放三遍。
2.長篇閱讀
原快速閱讀理解調整為長篇閱讀理解,篇章長度和難度不變。篇章後附有10個句子,每句一題。每句所含的信息出自篇章的某一段落,要求考生找出與每句所含信息相匹配的段落。有的段落可能對應兩題,有的段落可能不對應任何一題。
3.翻譯
原單句漢譯英調整為段落漢譯英。翻譯內容涉及中國的歷史、文化、經濟、社會發展等。四級長度為140-160個漢字;六級長度為180-200個漢字。
三、成績報導
成績報導分為總分和單項分。單項分包括:1)聽力,2)閱讀,3)翻譯和寫作。

改革構想

任何一項大規模標準化考試的發展都是一個不斷改進和完善的過程。四、六級考試十七年的發展歷程也證明了這一點。國家改革開放對我國大學生的英語交際能力不斷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四、六級考試中長期改革任務仍十分艱巨。考試委員會將不斷研究開發適合四、六級考試的新題型,研究改革後的四、六級考試對教學的後效;同時,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完善考務管理系統,實現四、六級考試網上閱卷(CET-OnlineMarking),研究計算機化四、六級考試(CET-CBT),爭取在一定考生範圍內或在某種能力測試中實現四、六級機考。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還將進一步完善其考試系列,更好地適應不同層次學校的需要,更有利於分層管理、分類指導。為此,四、六級考委會將根據對目前國內、國際語言測試理論和實踐的研究和分析,制訂以中國英語學習者為對象,能與國際接軌的英語語言能力等級量表,以更準確地描述我國大學生的英語能力。同時,研究開發入學水平考試(CET-PlacementTest),用於測量大學生入學時的英語水平,為學校制定切實可行的教學目標提供依據,並採用“平均級點分”等統計手段,更準確地反映教學的進步幅度,以調動廣大師生的教學積極性。此外,考委會還將研究開發高端考試(CET-AdvancedLevel),用於測試學生是否達到《教學要求》中“更高要求”所規定的英語綜合套用能力,即能以英語為工具,直接參與國際學術會議、國際學術交流等。

報名資格

(1)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和六級考試的主要對象分別是高等學校修完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的本科生;
(2)同等程度的大專生或碩士研究生經所在學校同意,可在本校報名參加考試;
(3)同等程度的夜大或函授大學學生經所在學校同意,可在本校報名參加考試;
(4)已經取得CET-4或CET-6成績的參試者,即使通過但對成績不滿意者均可繼續報考,歷次通過成績均有效;
(5)1987年後畢業需要補考的大學本科畢業生。
(6)修完大學英語四級課程的學生才能報考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7)修完大學英語六級課程且大學英語四級考試達到一定分數(425)的學生才能報考大學六級考試

組織機構

由國家教育部任命成立“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考試委員會由全國若干重點大學的有關教授和專家組成,設顧問二人,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專業委員會委員和諮詢委員會委員各若干人。部分考務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考試委員會設辦公室作為常設辦事機構(辦公地址設在上海交通大學校內)

口試等級標準

等級 等級描述
A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口頭交際,基本上沒有困難
B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口頭交際,雖有些困難但不影響交際
C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簡單的口頭交際
D 尚不具備英語口頭交際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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