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英語口語[考試]

大學英語口語[考試]

為進一步推動我國大學英語教學,適應國家改革開放的需要,使大學生更加重視英語口語學習,獲得更強的英語口語交際能力

基本信息

國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為檢驗與認定高校非英語專業在校生對英語口語掌握的程度,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在1999年11月開始施行的大學英語四六級口語測試。全稱叫大學英語四、六級口語考試(CET Spoken English Test)簡稱大學英語口語考試(CET-SET)。

考試時間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口語考試每年舉行2次(6月和12月)

改革後的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四級成績為550分以上(含550 分)或六級成績為520分以上(含520分)。

2014年11月進行的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口語考試的報考條件發生了變化:2005年6月及以後的紙筆或網考四級成績為500分以上(含500分),或六級成績為425分以上(含425分)即可報考。

口語考試成績合格者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發給證書,證書分為 A 、 B 、 C 、D三個等級,成績為D等的不發給證書 。

大學英語口語考試(CET Spoken English Test)簡稱CET—SET,它是用於測試我國大學生運用英語進行口語交際的能力的考試。如今,英語四、六級考試已經成為求職、畢業的的“必修”考試科目,隨著考試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又推出了大學英語口語考試—SET。考試規定的具體事宜如下:

考試對象

1999年5月起考試委員會開始搞試點。考試剛剛設立時,由於四、六級考試及格者的口語水平不一,再加上考試以兩個考官對3個考生的形式為主,大範圍的考核在現實操作中有困難,所以報考者暫時限定為高成績的考生口語考試報名資格限定為四級筆試必須在85分(含85分)以上,六級筆試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考生。2002年進行了改革,改革後的口語考試報名成績要求普遍下調5分,四級筆試的底線降至80分(含80分),六級筆試為75分(含75分)。這次降低門檻,也是為了適應教育部“逐漸放開”的政策,驗證更多學生的口語水平。同時要注意的是,這次考試改革方案僅適用於參加1999年6月、2000年1月和6月、2001年1月這4次四、六級考試的在校生。

考試形式

四六級英語考試口語考試的的每場考試都由兩名主考官主持、三名考生參加,時間為20分鐘。考試由三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主要是“熱身練習”,先由考生作自我介紹,目的是使考生進入一個良好的應考狀態,以充分發揮出自己的英語口語水平;然後主考官向每一個考生提問,所提問題由口語考試所決定的話題而決定。每位考生回答一個問題。時間約5分。

第二部分是考試的重點部分,主要考核考生用英語進行連貫的英語口語口頭表達能力,以及傳達信息、發表意見、參與討論和進行辯論等口頭交際能力。主考官先向每位考生提供文字或圖片等形式的提示信息,考生可準備一分鐘。然後要求考生就所得材料與信息做90秒的發言。考官要求考生根據其發言內容,就規定話題進行小組討論,儘量取得一致結論,時間共約10分。

第三部分由考官再次提問以進一步確定考生的口頭交際能力。時間為5分。

根據四六級考試改革進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口語考試仍將與筆試分開實施,繼續採用已經實施了五年的面實行的四、六級口語考試(CET-SET)。同時,考委會將考慮計算機化口語測試,推動大學英語口語教學 。

評分標準

A.準確性--指考生的語音、語調及所使用語法和辭彙的準確程度。

B.語言範圍--指考生使用的辭彙和語法結構的複雜程度和範圍。

C.話語的長短--指考生對考試中的交際所作的貢獻、講話的多少。

D.連貫性--指考生有能力進行較長時間的、語言連貫性的發言。

E.靈活性--指考生應付不同情景和話題的能力。

F.適切性--指考生根據不同場合選用適當確切的語言的能力。

語言功能

CET-SET考試要求考生參與不同形式的口頭交際,其語言能力將根據其在考試中的表現予以測量。考生需掌握的語言功能和意念在《大學英語教學大綱》中已明確列出,如:友好往來(問候介紹、告別告辭、祝願祝賀、感謝應答、道歉應答、提議、邀請和應答)、相互交流(開始交談、繼續交談、改變話題、停止交談)、態度(願意、希望、意向、決心、責任、能力、允許、禁止、同意不同意、否定、好惡、偏愛、責怪與抱怨、判斷、決定和意見)、勸說(命令、勸告和建議、承諾與提醒)感情(焦慮、驚奇、興趣、加重感情色彩)、存在與否、空間描述(位置方向、運動及其距離)、時間、發表意見和看法、爭辯。

另外考試運用畫面或文字提示輸入信息產生信息差。

標準描述

5分-語法和辭彙基本正確,表達中辭彙豐富、語法結構較為複雜,允許有母語口音;能進行較長時間的、語言連貫的發言,允許偶爾的停頓;能自然、積極地參與討論,總體上與語境、功能和目的相適應。

4分-語法和辭彙有一定錯誤但不嚴重影響交際,辭彙較豐富,發音尚可;發言連貫性但較短,組織思維和詞語時頻繁停頓,有時會影響交際;能積極參與討論但有時不切題或不能與同組成員直接交流,總體基本適應語境、功能和目的。

3分-語法和辭彙有錯誤,辭彙不夠豐富,語法結構較為簡單,發音有缺陷;發言簡短,經常出現停頓影響交際,但能基本完成任務;不能積極參與討論,有時無法適應新話題或討論內容的改變。

2分---上述各項均較差。

等級標準

口語考試的評分標準分A、B、C和D4個檔次。

A+(14.5-15分),A(13.5-14.4分),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口頭交際,基本上沒有困難。

B+(12.5-13.4分),B(11-12.4分),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口頭交際,雖有些困難,但不影響交際。

C+(9.5-10.9分),C(8-9.4分),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簡單的口頭交際。

D(7.9分以下),尚不具有英語口頭交際能力。

考生必須參加考前培訓,內容包括:通知考試時間、地點、考場以及候考室安排;介紹大學口語考試;播放考試過程錄像。武漢。

考試大綱

2012年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口試大綱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口語考試能力等級標準如下:

等級 等 級 描 述
A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口頭交際,基本上沒有困難
B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口頭交際,雖有些困難,但不影響交際
C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簡單的口頭交際
D 尚不具有英語口頭交際能力

一、評分標準

CET-SET 主考在評分時使用以下標準:

b. 語言範圍 指考生使用的辭彙和語法結構的複雜程度和範圍

d. 連貫性 指考生有能力進行較長時間的、語言連貫的發言

e. 靈活性 指考生應付不同情景和話題的能力

f. 適切性 指考生根據不同場合選用適當確切的語言的能力

二、語言功能

友好往來

問候,介紹,告別和告辭,祝願和祝賀,感謝和應答,道歉和應答,提議、邀請和應答。

相互交流

開始交談,繼續交談,改變話題,停止交談。

態度

願意,希望,意向,決心,責任,能力,允許,禁止,同意和不同意, 否定,喜歡和不喜歡,偏愛,責怪和抱怨,判斷、決定和意見。

勸說

命令,勸告和建議,承諾,提醒。

感情

焦慮,驚奇,興趣,加重感情色彩。

存在

存在和不存在,有和沒有。

空間描述

位置,方向,運動,距離。

時間

時刻,時段,時間關係,頻度,時序。

發表意見和看法

詢問意見和看法,發表意見和看法,對意見和看法的反應,同意,不同意,要求澄清,澄清意見和看法。

爭辯

討論,討論觀點,反駁論點,提出進一步論證,勸說和對勸說的反應。

三、考試形式

CET-SET 考試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考生和 CET 授權的主考進行交談,採用問答的形式。時間約 5 分鐘。

四、輸入信息

CET-SET 考試運用以下兩種形式的輸入信息來產生信息差:

1)畫面提示(如圖片、圖表、照片等);

2)文字提示。

2012年大學英語六級考試口試大綱

口語考試成績合格者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發給證書,證書分為 A、 B 、 C 三個等級,成績低於 C 等的不發給證書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口語考試能力等級標準如下:

等級 等 級 描 述
A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口頭交際,基本上沒有困難
B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口頭交際,雖有些困難,但不影響交際
C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簡單的口頭交際
D 尚不具有英語口頭交際能力

一、評分標準

CET-SET 主考在評分時使用以下標準:

a. 準確性 指考生的語音、語調以及所使用的語法和辭彙的準確程度

b. 語言範圍 指考生使用的辭彙和語法結構的複雜程度和範圍

c. 話語的長短 指考生對整個考試中的交際所作的貢獻、講話的多少

d. 連貫性 指考生有能力進行較長時間的、語言連貫的發言

e. 靈活性 指考生應付不同情景和話題的能力

f. 適切性 指考生根據不同場合選用適當確切的語言的能力

二、語言功能

CET-SET 考試要求考生參與不同形式的口頭交際,其語言能力將根據其在考試中的表現予以測量。考生需要掌握的語言功能和意念在《大學英語教學大綱》中已明確列出。以下僅列舉其中部分的語言功能和意念。

友好往來

問候,介紹,告別和告辭,祝願和祝賀,感謝和應答,道歉和應答,提議、邀請和應答。

相互交流

開始交談,繼續交談,改變話題,停止交談。

態度

願意,希望,意向,決心,責任,能力,允許,禁止,同意和不同意, 否定,喜歡和不喜歡,偏愛,責怪和抱怨,判斷、決定和意見。

勸說

命令,勸告和建議,承諾,提醒。

感情

焦慮,驚奇,興趣,加重感情色彩。

存在

存在和不存在,有和沒有。

空間描述

位置,方向,運動,距離。

時間

時刻,時段,時間關係,頻度,時序。

發表意見和看法

詢問意見和看法,發表意見和看法,對意見和看法的反應,同意,不同意,要求澄清,澄清意見和看法。

爭辯

討論,討論觀點,反駁論點,提出進一步論證,勸說和對勸說的反應。

三、考試形式

CET-SET 考試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考生和 CET 授權的主考進行交談,採用問答的形式。時間約 5 分鐘。

第二部分包括 1.5 分鐘的考生個人發言和 4.5 分鐘的小組討論。時間共約 10 分鐘。

第三部分由主考再次提問以進一步確定考生的口頭交際能力。時間約 5 分鐘。

四、輸入信息

CET-SET 考試運用以下兩種形式的輸入信息來產生信息差:

1)畫面提示(如圖片、圖表、照片等);

2)文字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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