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集辦法
2009年10月10日,國防部徵兵辦公室頒布《女兵徵集工作試行辦法》,深化女兵徵集改革,調整徵集對象,量化評價體系,完善遴選機制,全面推行面向社會普遍報名徵集。
該辦法是徵兵工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女兵徵集質量,從制度上預防和糾正不正之風,推進徵兵法制化建設的重要舉措。通知要求,各級要嚴格執行,對沒有落實規定,違反徵兵紀律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查處,決不姑息遷就。
徵集條件
政治條件,按照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和有關規定執行。體格條件,按照國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應徵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
組織實施
面向社會普遍報名徵集女兵。各省(區、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女兵徵集工作在省級統一組織,或在地市級統一組織,或劃片集中隔年輪換組織。縣級徵兵辦公室按規定做好相關工作。
預征對象
按照總參、總政、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徵集工作的通知》(參動〔2009〕6號)的程式和辦法,高校女性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確定工作與男性應屆畢業生同步進行。年底徵集時,確定為預征對象的女青年持《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及相關證件,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報名應徵,參加省或地市組織的女兵徵集,依據其綜合評定分數高低,與其他應徵女青年統一衡量。未確定為預征對象的高校應屆畢業生、高校在校學生、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冬季徵兵時可以根據徵集公告直接前去報名應徵。
發布女兵徵集公告
冬季徵兵開始前發布女兵徵集公告,重點說明女兵徵集條件和程式方法,明確報名時限、地點以及有關要求。徵集公告要在報名前至少一周時間發布,並在普通高等院校醒目位置張貼。
報名組織
省級或地市級徵兵辦公室設立應徵女青年報名站,兵役機關會同同級教育、公安、衛生、紀檢監察部門人員組織實施。在徵集公告明確的報名時間內,對前來報名應徵的女青年,均要予以受理。
查驗證件
應徵女青年報名時,大學畢業生需查驗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高校畢業證書,畢業學校開具的畢業於該校的證明或《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大學在校學生需查驗居民身份證,高考准考證或高校錄取通知書,高校學生證,就讀高校開具的正就讀於該校的證明。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需查驗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普通高中畢業證書,畢業學校開具的畢業於該校的證明。
初審
報名時,公安部門人員負責審驗應徵女青年的戶籍、年齡;教育部門人員負責通過網上查詢等方式審驗學歷。戶籍、年齡和學歷符合條件者參加身體初檢。
身體初檢
體檢人員負責應徵女青年的身體初檢,主要包括身高、體重、視力等。
體檢對象確定
身體初檢合格者參加體格檢查。身體初檢合格人數超過徵集任務數3倍,可根據身體素質評定分數和學歷評定分數加上政治面貌和年齡得分後,按分數由高到低擇優確定體檢對象。上站體檢人數可以控制在徵集任務數的3倍以內。
體檢組織
抽調醫務人員組成體檢組,進行業務培訓,明確職責分工,提出具體要求,組織實施徵兵體格檢查工作。設定封閉式體檢站,體檢現場切斷有線電話,設立無線電話干擾器。體檢現場邀請紀檢監察和新聞媒體部門參與監督。
身體素質評定
兵役機關會同同級衛生、紀檢監察等部門人員,對體檢合格的應徵女青年進行身體素質評定。設定身高合格值、視力合格值、體重標準值,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身體素質打分。體檢合格人員基礎分為70分,在此基礎上進行加減分。具體標準:身高合格值為160厘米,每增加1厘米加1分,最多加15分;視力合格值大學生為左眼裸視4.5、右眼裸視4.6,高中畢業生為左眼裸視4.5、右眼裸視4.7,每眼每增加0.1加1分,最多加15分;體重標準值為身高減去110,每增加或減少1公斤減去1分,最多減15分。
學歷評定
兵役機關會同同級教育、紀檢監察等部門人員,對體檢合格女青年的學歷情況進行評定打分。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50分,高職(專科)生70分,普通高校本科生85分,211工程重點高校本科生100分。大學在校學生在原分值上減15分。
面試考查
兵役機關會同同級教育、公安、衛生、紀檢監察等部門人員,共同組成面試考查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面試考查。對應徵女青年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才藝專長等進行考查評定,考查組成員在70至100分之間現場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後取平均值作為最後分數,現場公布。每人面試考查時間應控制在5分鐘以內。
綜合評定
將身體素質評定、學歷評定、面試考查三項分數相加,在此基礎上根據政治面貌和年齡給予加分,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部門出具證明)加15分,年齡22歲的加10分,21歲的加20分,17至20歲的加30分。最後得分為綜合評定分數。按綜合評定分數由高到低排序,把能夠納入預定新兵範圍之內的確定為參加政審人員。
政審組織
確定政審的應徵女青年,由縣級兵役機關會同同級公安部門,統一組織政治審查。
身體複查
定兵前,組織對預定新兵進行身體重點科目複查,不合格者取消預定新兵資格。
審定新兵
由組織徵集的省級或地市級徵兵辦公室,對學歷、年齡、體檢、政審等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綜合評定分數高低,擇優確定預定新兵名單。
名單公示
對預定新兵名單及各項得分情況進行公示。對舉報和反映有影響定兵問題經核查屬實的,以及政治審查、身體複查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入伍資格,根據後續的綜合評定分數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預定新兵名單。
入伍手續辦理
對確定入伍的女青年,由縣級徵兵辦公室辦理批准入伍手續。
優先徵集對象
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駐海島、邊境、遠離居民區等條件艱苦地區的部隊和其他部隊(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幹部子女,本人自願應徵並符合條件的,優先徵集。非子女等親屬不在優先徵集對象範圍之內。
優先徵集審定
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由烈士所在部隊師以上單位政治部門出具證明函。軍隊幹部子女,由幹部所在師以上單位政治部門出具證明函。女青年應徵報名時提交證明函。組織徵集的省或地市級徵兵辦公室審查核實,對不符合優先徵集政策的青年,取消其優先徵集資格。
優先徵集辦法
享有優先徵集政策的女青年,參加統一組織的報名、初審、初檢和體格檢查,全部合格者可以不參加面試考查、綜合評定打分,直接參加政治審查,政審合格者批准入伍。預定新兵名單公示時,優先徵集對象按其優先類別,在得分情況欄中註明“烈士的子女、烈士的同胞姐妹或部隊幹部的子女”。
監督檢查
徵兵期間,上級兵役機關會同同級紀檢監察等部門,採取隨機抽查和定點督查等形式,對女兵徵集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及時查處和糾正存在的問題。
責任追究
對弄虛作假、偽造學歷、出具優先徵集虛假證明的,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擅自篡改初審、初檢、體檢、政審、面試考查等結果的,私自放寬條件、降低標準的,謀取不正當利益、有吃拿卡要行為的,對堅持原則的工作人員進行誣告、打擊報復的,一經查實,堅決依照有關規定追究黨紀、政紀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偽造學歷、出具虛假優先徵集證明的,一律取消入伍資格,已經到部隊的作退兵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