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參軍優惠政策

大學生參軍優惠政策

大學生參軍優惠政策是指高校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除享有優先報名應徵、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審批定兵、優先安排使用“四個優先”政策,家庭按規定享受軍屬待遇外,還享受優先選拔使用、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退役後考學升學優惠、就業服務等政策。

四個優先

高校大學生入伍當兵“四個優先”政策是怎樣規定的?

一是優先報名應徵。

二是優先體檢政審。

三是優先審批定兵。

四是優先安排使用。

優惠政策

2016年大學生 參軍入伍當兵享受16項優惠政策

大學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除享有優先報名應徵、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審批定兵等優先政策外,還享有下列優惠政策:

(一)優先選拔使用。同等條件下,大學生士兵在選取士官、考軍校、安排到技術崗位等方面優先;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的高校畢業生士兵,表現優秀、符合有關規定的可以直接選拔為軍官。根據總參、總政、總後《從大學畢業生士兵中選拔軍官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取得全日制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入伍後現實表現好,年齡不超過26周歲(其中三本畢業的還應擔任班長或副班長,或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或被評為軍事訓練標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薦的旅(團)級單位工作半年以上,可以按程式提拔為幹部。全日制專科學歷的畢業生士兵,可以參加全軍統一組織的本科層次招生考試,錄入有關軍隊院校培訓,學制2年。大學畢業生士兵參加優秀士兵保送入學對象選拔的,年齡放寬1歲,同等條件下優先列為推薦對象,按照有關規定保送入軍隊院校培訓,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安排6個月任職培訓,具有專科學歷的,安排2年本科層次學歷培訓。

(二)學費補償代償。國家對服義務兵役的大學應屆畢業生和在校生,按照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的標準,予以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今年國家進一步簡化了學費補償代償程式,縮短了申領兌現周期,實行“當年先行撥付,次年據實結算”,由學校先行墊付,並將往屆畢業生納入補償範圍。同時,大學在校生和剛被高校錄取的高中畢業生在批准入伍後可保留學籍,退出現役復學後享受國家學費資助政策。今年國家為方便大學生應徵,規定大學應屆畢業生和在校生可以在戶籍所在地應徵,也可以在學校所在地應徵。從學校所在地入伍服義務兵役的,由學校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發給家庭優待金。

(三)考學升學優惠。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報考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時,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退役後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後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退役後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入讀普通本科;退役後可根據需要參照應屆高校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今年,國家制定了被高校錄取的高中畢業生入伍後保留入學資格及退役後入學的具體辦法,還規定大學生退役復學後,入伍經歷可作為實習經歷,免修軍事技能訓練,直接獲得學分。

(四)就業安置扶持。國家規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可參加國有企業招錄、基層專職武裝幹部配備、村居“兩委”班子選舉等。根據人社辦發〔2012〕406號等有關檔案規定,退役大學生士兵服現役期間視為基層工作經歷,與“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等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享有同等待遇;各地把大學生退役士兵納入當地黨委、政府選拔任用幹部體系,給予重點培養,基層專職武裝幹部重點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在報考我省事業單位時,在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後、與面試成績折合前的筆試總成績加2分,被部隊團級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累計不超過6分。

士官優惠政策

為加強對大學生士兵的培養使用,我國將在大學生士兵選取士官時給予多項優惠政策,以鼓勵大學生士兵留在部隊長期工作。

國家和軍隊給予大學生選取士官的優惠政策主要有5項:一是對符合士官選取條件的士兵,同等條件下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可優先選取士官。

二是對擔任專業技術複雜崗位、勝任本職的大學生士兵,本人自願繼續服現役且符合崗位編制要求的,原則上保留至服現役滿中級士官規定的服役年限。

三是對確定為士官培養對象的大學生士兵,優先安排參加與任職崗位相應的專業技術培訓,優先安排擔任基層分隊長、班長、副班長。

四是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大學畢業士兵,首次選取為士官的,參照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的有關規定授予士官軍銜和確定工資起點標準,在地方高校學習時間視同服役時間。

五是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士兵考入士官學校後,可參加高技能人才培養班,修滿規定課程和學分的,發給職業技術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後原則上服役至四級軍士長,獲得技師資格的,優先選取為高級士官。

按照解放軍現行士官制度,士兵服現役兩年後可以選取為士官,其等級由下至上依次為:初級士官(下士、中士)、中級士官(上士、四級軍士長)、高級士官(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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